恋爱时柔情蜜意,不分你我,分手时也可能会遇到 “分手账单”。近日,寿县人民法院寿西湖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返还原物纠纷,小王起诉要求前女友小张返还微信转账、红包、手机等部分恋爱过程中的花费共计4万元。

案情摘要

今年2月,小王和小张二人通过网络相恋,恋爱过程中,小王时常给小张微信转账和发红包,并建立共有账户(主要为男方存钱,女方存钱不足30元),小张通过此共有账户消费约32880余元。此外,小王还为小张购买了苹果15手机一部及黄金项链。在这期间,小王一直在国外工作,3月份,小王回国后和小张相约见面,女方误将发给其他人的截图发至男方手机,两人因截图内容心生嫌隙发生矛盾,最终感情破裂走向分手。

法庭调解

小王认为女方存在欺骗行为,愤而向法院起诉申请小张返还部分花费。小张则认为金钱和物品是小王表达爱意的自愿赠与,是维系感情的必要支出。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真查阅卷宗,根据当事人提供的证据厘清双方之间转款的用途和目的,分析哪些花费价值可能超出一般性赠与范畴,几番沟通调解,承办法官耐心细致地为当事人释法理、讲情理、摆道理,引导双方当事人理性对话和沟通,最终在法官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了调解协议,小张愿意退还22000元,并经法官督促当天履行。

▌来源:寿县人民法院

▌编辑:龙震琳

▌审核:小红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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