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流松花江在魏时称速末水。隋唐时称粟末水。辽时称鸭子河,后改为混同江。金时称宋瓦江。元时称松阿里河、宋阿江和混同江。明初时称松花河,明宣德时称松花江。清称松阿里乌拉、松嘎里乌拉。中华民国以后仍称松花江。1902年至1904年,沙皇俄国为了攫取在中国东北地区的航运权,责成俄罗斯帝国交通部派出技术人员,在其武装部队的护卫下,勘测了松花江河道。提出嫩江汇流处(三岔口)以上的河段改称第二松花江,三岔口以下的河段改称第一松花江。对此,当时的清朝府没有给予肯定。

1988年废止。此名称指的是“西流松花江”(即松花江吉林省段),而“西流松花江”本为“松花江”这一名词的历史根源。强分为第二,有悖历史,遂废止。

1931年“9.18”事变后,日本帝国主义实现了“把中国东北变为日本直接殖民地”的多年夙愿。为了加强对殖民地的统治,伪满府在1938年12月20日公布了《河川法》。1939年4月1日,伪交通部发布告《为布告事兹将河川法第一条之河川名称及区间指定》。公布河流名称时,把松花江的两江口(二道江汇流处)至嫩江汇流处称为“第二松花江”,把三岔河口以下河段称松花江。当时,伪交通部里日本人占半数以上。实际上,是在日本人说了算的情况下,把我们一直叫了500多年的松花江上游,硬是改称为“第二松花江”!

松花江,是东北大地上的著名江河,松花江是满语,意为银河、天河,其源头是长白山天池。

曾在一段不光彩的历史时间里,松花江被称为第二松花江。第二松花江的命名,是日、俄列强占领、掠夺我国东北时命名的。新中国建立后,就应该废止,但一直到1988年官方才正式行文废止。

可能是由于使用时间长久,习惯成自然,直到现在,在一些书报等资料上,尤其在搜索软件工具中,依然还能看到第二松花江的字眼、字句。希望牢记耻辱历史,不要用第二松花江之称谓了。这是起码的民族自尊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