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平安泸州

7月中旬,泸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日常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时,发现辖区出现了一种特别的电子烟。说它特别是因为其烟弹内加了违禁品,俗称“上头”电子烟,也叫“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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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查,民警锁定一名涉毒人员并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检测,结果检出N-乙基氟胺酮(2-FXE)成分。

这类药物可不能随意使用,已被列管。

警方立即组织展开侦查,逐步掌握辖区贩吸“上头”电子烟人员组成等重要信息。7月16日起陆续抓捕了辖区贩吸“上头”电子烟涉案人员,随后顺藤摸瓜,将外地的贩吸嫌疑人抓获。

截至目前,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9名,缴获部分烟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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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4年7月中旬,牟某强(男,25岁)带着陈某华(男,19岁)等4人找到在外地的黄某翔(男,24岁),购买“上头”电子烟烟弹。

陈某华等人吸食的同时也将烟弹无偿或贩卖给辛某某、曹某某(女)等10余人吸食。

抓捕现场

有的正在“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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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烟弹成分,犯罪嫌疑人黄某翔表现得很“专业”,他表示这种烟弹成分里不含依托咪酯(一种麻精药物,已被列管),是另一种麻醉剂,尿检不出来,不会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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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不上瘾、不犯法”的旗号,“上头”电子烟在年轻人群体中“很火”。吸食者钟某交代,玩耍时听陈某华说“上头”电子烟和普通电子烟不同,吸食后可以致幻,感觉很好。

钟某出于好奇找到陈某华开始尝试,起初感觉有点反胃,身体围绕着白色的烟雾,头晕还会产生幻觉。随后,电子烟道开始变黄,全身发麻无力,迷迷糊糊像醉酒似的就睡过去了。

抓捕现场

警方现场制止继续吸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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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者曹某某等人则表示“吸食起来香香的,吃起来是葡萄味的”……

早在2022年5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已施行电子烟相应管理办法,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成分复杂,滥用后会造成学习能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等认知功能的损害,产生幻觉、妄想状态的精神病性障碍,还会导致情绪失控和行为异常等症状。

抓获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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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陈某华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辛某某等10余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普 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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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乙基氟胺酮是什么?

N-乙基氟胺酮,易溶于水,为一对外消旋体,是一新化合物。其与氟胺酮有相似的结构,在保持氟胺酮总体构架不变的基础上,仅用乙基代替了N上的甲基。细微的化学结构改变,使得其难以及时定性且难受到法律限制。

N-乙基氟胺酮作为氯胺酮(KET)、氟胺酮(2-FDCK)的同系物,被吸食后可产生与氟胺酮类似的麻醉和致幻效果,因此N-乙基氟胺酮可能会被用作氟胺酮的替代品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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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乙基氟胺酮的危害

N-乙基氟胺酮滥用症状与氟胺酮相似:使用氟胺酮后会产生镇静、运动控制丧失、疼痛缓解、内生性幻觉、概念性思维、欣快感和感知觉分离等症状。低剂量中毒时可造成注意力、学习能力和记忆力损伤;较高剂量使用时可导致梦幻状态和幻觉;更高剂量时可引起精神错乱和记忆缺失。

泸州公安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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