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我们,关注怀化

怀化日报全媒体讯 7月31日,记者从市发展改革委获悉,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核定市城区配气价格和终端销售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调规〔2024〕584号)文件精神,从8月1日起,怀化市主城区(含鹤城区、怀化高新区、怀化国际陆港经开区、中方县城)非居民用气非采暖季价格由4.8元/立方米下调至4.6元/立方米,给非居民用户节约能源成本,增加效益。(全媒体记者 补秀梅 舒祎 通讯员 刘空军 杨开华 罗芬)

来源 | 怀化新闻网 / 掌上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