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清朗·网络空间”专项治理行动启动以来,市县网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紧盯整治网络直播、短视频领域乱象、整治制造传播网络谣言和虚假信息、规范重点环节网络传播秩序、整治涉未成年人网络乱象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加大执法处罚力度。7月份,全市共查处有害信息2866条,查处不实信息524条,处置违规账号11个,对25名涉“色、丑、怪、假、俗”及造谣传谣等违法违规网络主播进行了约谈、处罚。现将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典型案例1】安定区网民“余生***”“放飞***”“浪子龙哥**”等3人为吸引人气,获取粉丝量,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低俗污秽言论,博人眼球,造成恶劣社会影响,严重破坏公共秩序和网络秩序。安定区委网信办联合市公安局安定分局依法对“余生***”“放飞***”“浪子龙哥**”进行了约谈训诫,并签订《网络自律行为承诺书》。

【典型案例2】岷县网民“马到成功****”出于博取关注和达到个人非法诉求的目的,连续编造其户口所在乡镇一名领导和村支书霸占其耕地长达13年等谣言信息并在网上传播,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岷县县委网信办和县网安大队指导当地镇政府和派出所,依法对“马到成功****”进行了约谈教育,要求其严格遵守互联网信息发布相关规定,责令立即清除相关不实信息。

【典型案例3】通渭县网民“八*18”“张**采耳”“大**学”“淑*货”等4人在直播过程中,恶意传播社会谣言,蓄意制造舆论“热点”,造成不良导向及社会影响。通渭县委网信办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八*18”“张**采耳”“大**学”“淑*货”进行了约谈训诫并签订了《规范网络行为承诺书》。

【典型案例4】渭源县网民“朱某某”“张某某”在个人自媒体账号上利用剪辑软件加工制作、发布违法处理罚单“开车途中调戏女交警”“开车看交警小哥哥”等两条不实信息,以此来博取眼球、赚取流量。渭源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法对“朱某某”“张某某”进行约谈训诫,责令其立即清除相关不实信息。

【典型案例5】漳县网民李某霞、马某花、赵某燕、汪某娃、庞某娟等5人在某短视频平台直播连麦和群聊时存在谈论色情低俗话题等行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漳县县委网信办联合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依据《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对李某霞、马某花、赵某燕、汪某娃、庞某娟等5人进行了约谈训诫,并签订《网络主播文明自律承诺书》。

【典型案例6】漳县网民李某长在某短视频平台发布一段“兰州新区地震”的虚假谣言信息,点击量迅速上升,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漳县公安局网安大队联合石川镇派出所,对李某长进行了传唤,李某长如实交代了其散布谣言的违法事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漳县公安局对李某长处以500元的行政处罚。

网信部门提醒广大网民,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网络平台及各类账号要增强依法办网上网的意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切实承担起相应的社会责任。欢迎广大网民、媒体和社会各界监督,积极举报网上违法违规行为和不良信息,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积极向上、健康有序的网络空间。

定西市委网信办举报方式

1.微信举报:关注微信公众号“今日定西”、“网信定西”,点击菜单栏“网络举报”选项进行举报;微信小程序搜索“定西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或扫描二维码,进入小程序进行举报;

2.电话举报:0932-8314608;

3.邮箱举报:swwxbwgk@163.com。

来源:市委网信办〡编辑整理: 掌上陇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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