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决定任免的名单(区政府)

(2024年7月31日鄂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刘胜利同志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周青云同志为区民宗局局长;

黄志国同志为区住建局局长;

王文胜同志为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李学文同志为区水利和湖泊局局长;

刘文俊同志为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凌莉同志为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金明敏同志为区城市管理执法局局长;

刘建国同志为区信访局局长;

吴森文同志为区数据局局长。

免去:

朱文波同志区民宗局局长职务;

王文胜同志区住建局局长职务;

吴敏同志区农业农村局局长职务;

金明敏同志区文化和旅游局局长职务;

徐泽斌同志区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来源 :鄂城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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