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2024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的上下限因地区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以下是对部分省份2024年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上下限的归纳
上下限标准:从2024年7月起,凡在本市参保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含生育)的月缴费基数上限为35283元,下限为6821元。
机关事业单位:2024年度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月缴费基数上限确定为35283元,月缴费基数下限为7057元。
个人缴费:对于以个人身份存档并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基数可以在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下限和上限之间选择。
山西
上下限标准:从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全省参加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职工个人缴纳社会保险费月缴费基数的下限为4113元,上限为20564元。
计算依据:根据省统计局提供的相关统计数据,2023年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为82255元,月平均工资为6855元。
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可在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即月缴费基数在4113元至20564元之间,由缴费人员根据收入状况自主选择申报。
福建
企业职工:2024年度全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为22164元/月,下限则根据相关规定执行。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参保职工缴费基数上限同样为22164元/月,下限为4433元/月。
自2024年7月1日起,上海市社保缴费基数的上限调整为36921元/月,下限调整为7384元/月。本市2023年度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12307元/月。
用人单位及其职工缴纳职工基本养老、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和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最低和最高标准分别为5013元和25065元。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在5013元至25065元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无雇工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费)基数为5013元。
灵活就业自谋职业人员、托管中心中大龄灵活就业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含职工生育保险缴费)社会保险补贴基数为5013元。
补缴2011年6月30日前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照5265元标准计算保值系数;补缴2011年7月1日以后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欠缴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按日加收万分之五滞纳金。
编辑|人事人
图文素材|源于网络(侵权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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