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句容交警】您(***)涉嫌于(XXXX年X月XX日XX:XX:XX)在(XXX路)实施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

请接通知后15个工作日内,到交警大队车管所、就近的交警中队接受处理。

如有异议,可在工作时间拨打0511-87579020

为进一步优化城市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提升全市交通文明水平,今年句容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加大科技投入,创新工作方法,在前期对非机动车违法整治的基础上,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监控技术,开展对电动自行车驾乘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智能抓拍,并通过短信等形式告知当事人并曝光,以此促进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的提升和文明交通习惯的养成。以下是近期后台采集到的部分违法照片

1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日06时35分
违法行为人:郭某
违法地点:东昌南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2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日05时29分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
违法地点:福地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3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日08时16分
违法行为人:孙某某
违法地点:洪武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4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日06时43分
违法行为人:马某某
违法地点:洪武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5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日06时46分
违法行为人:焦某
违法地点:华阳北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6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日09时21分
违法行为人:简某某
违法地点:华阳北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7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日10时42分
违法行为人:庞某
违法地点:华阳东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8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日10时11分
违法行为人:于某某
违法地点:华阳东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9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日07时18分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
违法地点:华阳南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10

违法时间:2024年8月1日07时13分
违法行为人:汤某某
违法地点:文昌西路
违法行为:电动自行车驾驶人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

句容交警在此提醒广大市民

抓拍、曝光都不是目的

希望大家增强文明守法意识

从自身做起

做文明出行的参与者、

推动者和监督者

共同营造

安全、文明、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句容交警
记者:成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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