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中旬,四川省泸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在日常打击毒品违法犯罪工作时,发现辖区出现了一种特别的电子烟。说它特别,是因为其烟弹内加了违禁品,俗称“上头”电子烟,也叫“飞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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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调查,民警锁定一名涉毒人员并将其传唤到公安机关依法进行检测,结果检出N-乙基氟胺酮(2-FXE)成分。这类药物可不能随意使用,已被列管。

警方立即组织展开侦查,逐步掌握辖区贩吸“上头”电子烟人员组成等重要信息。7月16日起陆续抓捕了辖区贩吸“上头”电子烟涉案人员,随后顺藤摸瓜,将外地的贩吸嫌疑人抓获。截至目前,已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19名,缴获部分烟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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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4年7月中旬,牟某强(男,25岁)带着陈某华(男,19岁)等4人找到在外地的黄某翔(男,24岁),购买“上头”电子烟烟弹。

陈某华等人吸食的同时也将烟弹无偿或贩卖给辛某某、曹某某(女)等10余人吸食。

抓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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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起烟弹成分,犯罪嫌疑人黄某翔表现得很“专业”,他表示这种烟弹成分里不含依托咪酯,是另一种麻醉剂,尿检不出来,不会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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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着“不上瘾、不犯法”的旗号,“上头”电子烟在年轻人群体中“很火”。吸食者钟某交代,玩耍时听陈某华说“上头”电子烟和普通电子烟不同,吸食后可以产幻,感觉很好。

钟某出于好奇找到陈某华开始尝试,起初感觉有点反胃,身体围绕着白色的烟雾,头晕还会产生幻觉,全身发麻无力,迷迷糊糊像醉酒似的就睡过去了。

抓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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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食者曹某某等人则表示“吸食起来香香的,吃起来是葡萄味的”……

早在2022年5月1日,国家烟草专卖局就已施行电子烟相应管理办法,禁止销售除烟草口味以外的调味电子烟和可自行添加雾化物的电子烟。

“上头”电子烟成分复杂,滥用后会造成学习能力下降、注意力不集中等认知功能的损害,产生幻觉、妄想状态的精神病性障碍,还会导致情绪失控和行为异常等症状。

抓捕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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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陈某华等6人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辛某某等10余人已被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民警提示

打击毒品 持续发力

请广大群众擦亮双眼

多向年轻人宣传教育

坚决做到不沾、不碰、不染

【来源:平安泸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