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日,根据政府采购网公示,烟台华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当事人参加山东省烟台市福山区环境卫生管理中心所需道路施工材料采购项目(第二包)(项目编号:SDGP370611000202202000126)中,与山东广发建材制品有限公司、烟台宏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投标文件制作机器码、上传文件IP相同,认定为相互串通投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烟台市福山区财政局决定,对烟台华东水泥制品有限公司处罚。给予罚款4371.8元,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日期为2024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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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天眼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