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20时27分,阜新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开发区大队民警在辖区开发大街盛业路巡逻执勤,在对一辆白色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李某某身上有酒气,对其进行呼吸酒精检测,结果为27mg/100ml。李某某行为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开发区大队对李某某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2000元处罚,同时驾驶证记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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