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法律规定,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但个别被执行人存在虚假报告、隐匿财产行为。为及时有效查清被执行人真实财产状况,8月2日,博山法院开展打击虚假申报财产行为专项执行行动,执行局先后到山头街道、源泉镇、石马镇、博山镇,对躲避执行、隐匿财产的被执行人进行强制搜查、拘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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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行动,通过申请人提供线索、核查被执行人离婚协议财产处置约定以及走访调查等方式,查封生产设备1宗、查找核实被执行人名下无登记房产2处、现场扣押应当返还车辆1辆并当场予以交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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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传被执行人3人,当场执行完毕案件1件,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案件2件,执行到位金额近7万元。

博山法院将进一步做好被执行人财产报告工作,对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虚假报告的,将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予以坚决打击,切实保障申请执行人的胜诉权益。

供稿:执行局编辑:徐琳
初审:王源复审:高苗苗终审:申海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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