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了来了,它来了!
广州又带着新的政策来了!
昨天,广州官方正式发文,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
看到这个信息,相信我们打工人都很兴奋,但是具体操作情况是怎么样,相信大家还有着不少的疑惑。
“哪些人可以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直系亲属公积金可以共用吗?”……
我收集了一下粉丝朋友们提出的各种问题,在这里给大家做一个集中的解答。
Q1
如果我想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需要哪些条件?
A1
答:首先是只能购买广州行政区域内的新建商品房,接着就是买卖双方完成网签之后在合同中约定将提取到的住房公积金直接划转至监管账户,用于支付首付。
Q2
现在是只要在广州买房就可以用公积金余额作为首付款吗?二手房可以吗?
A2
答:不是的,二手房不行,必须是广州市行政区域内购买的新建商品住房。
Q3
已经买了一套房并且这套房在正常使用着公积金了,那第二套房也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来当首付款吗?
A3
答:是可以的,只需要注销现有住房的公积金提取,就可以申请第二套房的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了。
Q4
如果和我一起买房的人不是配偶,是产权人的话可以共同申请吗?
A4
答:是可以的。但是一定要注意需要一次性共同提交申请,并且合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网签合同的首付金额。
Q5
那我的直系亲属公积金可以一起使用购房首付吗?
A5
答:我们咨询了管理局的相关人员,那边明确表明要产权人或者配偶的身份才可以一起申请,如果不是的话就不行。
Q6
如果我在外地缴纳了公积金可以来广州买房申请提取公积金来当首付款吗?
A6
答:根据我们的咨询,管理局的相关人员表明现在这个公积金的提取政策要按照公积金在哪里缴纳就按照哪里的政策来施行,需要进一步咨询当地管理中心。
Q7
如果我不打算买了或者是购房合同取消了,已经提取的购房首付款怎么办?
A7
答:不用太过担心。这个首付款是在购买过程当中转入到资金监管账户当中的,如果后面购房不成功,就按照正常的退款流程,由开发商那边申请把款项从资金账户里退回你的公积金账户当中。
如果大家还有其他疑问,可以扫码添加客服vx,或者是在评论区留言进行更详细的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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