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诚车险搞技术性骗保操作不承担医疗费法官觉得差距较大不好调解是不公正
​康强武大民建


众诚车险湖北分公司对挫伤,
​第一搞原告骗保
​不承认起诉费,
​不承认病历,
​不承认挂号费。
​第二强制原告垫付医疗费,
​第三即便原告被迫垫付医疗费,
​车险仍然以部分不合理为借口不予报销。

​原告不仅受到十指连心的痛苦,
​还要受到名誉损害,
​耗费精力时间。

​按照正规的医疗费,
​众诚车险必暴雷,
​他无法承担3万的医疗费。
​赔偿艺术家手指损失,
​众诚车险都陪进去,
​也赔不起。

​按照交通事故法,
​强制车险,
​众诚车险一天都不能存活。

​众诚车险交通挫伤不主张,
​医疗费,
赔偿费,
​更没有补偿。

​假如法官觉得差距较大,
​不适合调解,
​那就放任交通事故,
​不承担医疗费,
​不赔偿,
​不补偿。

​只在车险公司破不破产转圈,
​不考虑原告受害人利益。

​任其承担医疗费公安定责,
​见鬼。

​包庇肇事司机,
​逃避承担医疗费。

​既然强制车险,
​不适用挫伤。
​商业保险总可以适用吧。

​结果没有一项保险承担公平,
​法官放任不承担医疗费。
​追求法治,
​歪曲成不承担医疗费。

​那受害人无责人,
​公正在哪里呢。

​只有肇事司机的公正,
​只有车险公司的公正。
​没有无责人公正。
​那不成社会呀。
​社会是有分工的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