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可减轻事故对头部的伤害

但总有驾驶人不听劝

更有些驾驶人

带了头盔却不戴

只为糊弄交警,应付检查

结果却糊弄了自己的安全......

未戴头盔闯红灯,受伤还得负全责

 未戴头盔闯红灯,受伤还得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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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头盔闯红灯,受伤还得负全责!

6月25日7时50分,谭某某(16岁)驾驶二轮电动车行驶至四川路江苏路口时,与李某某驾驶的小型客车发生碰撞。因谭某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谭某某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事故发生后,北海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第四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经调查取证,民警最终认定谭某某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导致此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负事故的全部责任。

未戴头盔未观察,疏忽大意酿事故

7月11日1时5分,马某某(15岁)驾驶二轮电动自行车(搭载黄某某)行驶至凭祥市南大路某酒店门前路段时,因未注意观察前方车况,与黄某龙违停放在车道上的小型轿车发生碰撞。因马某某、黄某某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事故造成两人受伤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坏。

经调查取证,民警依法认定马某某未满16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上路行驶,违反相关条例规定,负事故主要责任。黄某龙违反相关条例规定未在规定地点停放机动车,负事故次要责任。

带头盔≠戴头盔!

 未戴头盔闯红灯,受伤还得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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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戴头盔闯红灯,受伤还得负全责!

7月19日12时许,班某驾驶摩托车沿百色市右江区平安路行驶,途经城东汽车站附近路段时,恰逢一辆小车左转。班某紧急刹车,但因车速过快且雨天路滑,摩托车失控滑行并撞向小车。

值得注意的是,现场翻倒的摩托车上挂着一个安全头盔,班某将头盔带上了车,却没有按规定戴在头上,头盔未能起到保护作用,事故导致其头部受伤。

最终,民警依法认定黄某驾驶机动车转弯时未注意观察避让直行车辆,负事故主要责任。班某驾驶普通二轮摩托车未按规定靠右侧行驶,负事故次要责任。

带头盔≠戴头盔!

正确佩戴安全头盔的方式

马上学起来!

广西交警提醒

骑行戴头盔,安全不吃亏

请正确佩戴安全头盔

为您的生命安全“加把锁”

责任编辑:廖旭峰 钟春

值班编辑:王欢

内容来源:北海交警、百色交警、崇左交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