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婚房名字是公公婆婆而闹离婚!
我们小区有一户人家,两个年轻人结婚还不到两个月,女方就闹离婚了,原因很简单,女方结婚后才发现婚房不是写老公的名字,而是写公公婆婆的名字,婚房是全款买下的,也是公公婆婆出钱买的。
女方一看婚房写的是公公婆婆的名字后,就气不打一处来,凶巴巴地对她老公说:必须把房产证改过来,只写老公的名字,她不习惯住在不是她老公的房子里,公公婆婆的名字也不行!
她老公解释说,房子是公公婆婆买了,他也不敢要求自己的父母这样做,毕竟他是一分钱也没有出。
但女方不依不饶,说如果房产不过户给老公,她就离婚。男方以为她说说而已,不理她,谁知道她真的打包行李回娘家,然后直接提出离婚。
这下子男方一家慌了,去求她回来,说等她生了孩子之后,会把房子过户到男方名下,但她不愿意,一定要现在马上去办理过户手续。
于是男方为了保住婚姻,就求父母把房子过户到自己名下,但父母是死活不同意,后来两个年轻人真的离婚了,男方恨死了他父母,说是他父母害了他,不肯过户房子到他名下,他老婆才提出离婚,说他没有老婆都是他父母害的。
有一个邻居就问了男方的父母说:反正以后房子都是留给儿子的,为什么买房子的时候不直接写儿子的名字呢?这样儿子就不至于离婚了,你们这样做不是害了儿子吗?迟早都要给孩子了,早给孩子早开心!
男方的父母说:话可不是这样说的,现在很多女孩利用结婚来洗房,我姐妹就是这样被她儿媳妇洗房成功的,他们是在广州买的婚房,全款400万,我姐妹卖了一套房子再东拼西凑给儿子在广州全款400万买了一套婚房,写儿子的名字,当时想不管怎么说这也是婚前财产,写儿子的名字女方结婚也没有要求加名,就放心了,结果结婚后不久,女方说这套房子地点不好,不是学区房,为了以后孩子可以读名校,建议卖掉,重新买一套学区房,不够钱她补,她儿子觉得也有道理,于是卖掉了婚房。
两人真的去买了一套学区房,写着两个人的名字,谁知道学区房买过来还不到三个月,女方就以性格不合提出离婚,房子一人一半,这样男方家400万,在不到一年的时间里,就不见了一半。
这种事见多了,不敢冒险,如果女方真爱我儿子的话,不会提出这样的要求的,她结婚要房要车我也买给他们了,我们出钱买的房子当然要写我们的名字,如果他们婚姻幸福,一直能维持下去,也是他们的,我们百年归老之后,我们所有的家产都是他们的,她为什么那么迫不及待呢?我宁愿没有儿媳妇也不想冒险,这套房子是我们打拼了大半辈子才能买下的,而且我们也不跟他们住,她还不满意,还要过户到我儿子名下,防人之心不可无,我怎么知道她是安什么心呢?
但很多人都觉得两老没有必要这样防着儿媳妇,结婚了就是自家人,确实如果新房不是写老公的名字,写公公婆婆的名字住进去会觉得怪怪的。
但我觉得两位老人做得对,不怕一万,只怕万一。
大家觉得呢?如果自己全款买婚房给儿子结婚,你们是写自己的名字还是写儿子的名字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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