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洋里有大片属于我们中国的“地”?这可不是开玩笑,这片地面积还很大,超过了15万平方公里,并且已经获得了联合国的认可。
事情是这样的。
在历史上,联合国曾专门召开了一次关于多金属结合区开辟活动的预备性投资会议,允许有能力的国家或实体,在国际海洋法公约生效前,按照设定的条件和程序,向国际海底筹委会提交两个具有同等商业开发价值,面积各为15万平方公里的申请区。
而一旦这两块申请区获得海底筹委会的批准,那么筹委会就会认定其为先驱者投资者,并将其中一个申请区分配给申请者进行开发,而另外一块,则由筹委会保留,指定为保留区。
那么,既然是由勘探者出船、出人、出资源,不辞辛劳地奔赴广袤的大洋深处,在深不见底的海洋地步进行勘探,为什么最终的勘探成果,不是全部给予勘探者,而是要一分为二?
至于为什么要这样进行分配,其实是有深意的,这也是联合国设定的规则。
一方面,这既鼓励了有能力的开发者,先行对广袤的海底进行勘探和开发,这也是为人类熟悉海底,了解海底做贡献。
所以,实际上,我国在各大洋上所获得的“中国地”,总面积已经超过了31万平方公里。
不过,全球大洋面积高达5.1亿平方公里,区区31万平方公里的专属勘探区,丝毫不值一提,这也意味着,我国还需要加大勘探力度,争取获得更多的深海“中国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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