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洱源县贯彻落实〈洱海二级保护区内农村住房确需修缮加固或者拆除重建管理办法〉的意见》(洱办法﹝2023﹞29号),现洱海生态保护缓冲区(原二级保护区)内茈碧湖镇、右所镇、邓川镇杨功臣等8户(详见附件:洱海生态保护缓冲区农村住房拆除重建申请户公示表)农村住房拆除重建申请已经洱源县洱海生态保护缓冲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联审联批职能部门审核通过,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8月1日-7日,如有异议,请与洱源县洱海生态保护缓冲区内农村住房建设管理联审联批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0872-5127281。

二级保护区重建户公示(20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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洱源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8月1日

来源:洱源县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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