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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湖洋镇教育发展促进会

发布的2024年奖学助学名册中,

(名单整理截至8月4日

可以看出,

今年湖洋镇的高考学子

有一个录取清华、一个录取北大;

更有许多个优秀学子

考上博士、硕士、985、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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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请2024年度获奖人员及时将名单上报给湖洋镇教育发展促进会秘书处

联系人:郑永杰 18960488490

经秘书处研究,定于8月12日在湖洋镇举行颁奖活动。

奖学助学

永春县湖洋镇

教育发展促进会奖学助学实施方案(试行)

为弘扬尊师重教的良好社会风尚,调动广大师生教与学的积极性,激励师生努力工作,刻苦学习,拼搏进取,争创佳绩,努力推进湖洋镇教育事业更好发展,为社会培养更多的优秀人才。根据《湖洋镇教育发展促进会章程》及《湖洋镇教育发展促进会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特制定《湖洋镇教育发展促进会奖学助学实施方案》。

一、奖学奖教机制

(一)小学升初中奖励办法

1、湖洋中心小学毕业考分数前3名参与录取永春一中摇号的学生,第一名奖励800元,第二名奖励500元;第三名奖励300元.任课教师每生总奖励参照对应名次给予奖励。

2、小学升初中在所读县市区总分排名前五名的湖洋籍学生每人奖励1000元,第六至第十名的学生每人奖励500元。

(二)初中升高中奖励办法

1、永春四中在校学生考入永春一中自主招生的,每生奖励 1000 元。任课教师每生总奖励10000元(具体由学校按科目比例奖励任课教师)。

2、永春四中在校学生中考正式录取永春一中的,每生奖励800元。任课教师每生总奖励8000元(具体由学校按科目比例奖励任课教师)。

3、永春四中在校学生中考 定向录取 永春一中的,每生奖励 500元。任课教师每生总奖励5000元(具体由学校按科目比例奖励任课教师)。

4、永春四中学生考入永春普高的每生奖励200元。任课教师每生总奖励 300元(具体由学校按科目比例奖励任课教师)。

5、中考成绩进入全县前十名的湖洋籍学生,第一名奖励2000元、第二名奖励1500元、第三名奖励 1200元、第四至十名各奖励1000元。在县外就读的湖洋籍学生参照对应名次给予奖励。

(三)高中考取大学奖励办法

1、湖洋籍考生参加高考录取清华、北京大学的,每生奖励10000元。

2、高考学生录取 985院校的,每生奖励3000 元。

3、高考学生录取211院校的,每生奖励2000元。

4、体、美、音高考综合分获省前三名的,第一名奖励5000元,第二名奖励3000元,第三名奖励2000元;综合分获市第一名奖励3000元,第二名奖励2000元,第三名奖励1000元。

5、高考学生录取福建高校一本院校的(外省一本院校参照执行),每生奖励200元(委托各村或有设立奖学金会的各分会代发),录取学生名单及录取通知书复印件送交镇教育促进会审核存档。

附:福建省其它一本院校(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华侨大学、集美大学、福建医科大学、福建中医药大学、福建工程学院(福建理工大学)、厦门理工学院)

以上重复的按就高奖励。

(四)考取博士、硕士研究生奖励办法(全日制)

1、考取博士研究生的每生奖励5000元。

2、考取硕士研究生的每生奖励2000元。

3、考取本硕连读的每生奖励2000元(高考录取当年发放)。

(五)奖教办法

设立湖洋镇教育先进工作者奖项,每年奖励中小学教师各5名,每人奖励300元。

二、助学助教机制

1、对于孤儿特困家庭、因病因灾造成的特困学生,经本会研究,视情给予特困补助。

2、对于湖洋镇中小学在职教职工因病因灾致家庭特别困难急需救助的,由本会研究,视情给予特困补助。

三、奖学助学的实施

1、本会奖学助学对象是指在县内外就读的湖洋籍学生。

2、符合奖学助学的学生由中小学校、各村委会组织摸底,将符合条件名单报送本会秘书处统计汇总。

3、符合奖学助学的学生,由本人或家人向本会秘书处填报《奖学助学申请表》,提供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备案。

4、符合奖学的学生,没有特殊情况未在本会通知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5、符合助学助教的对象,须提供由村或学校、镇民政部门审定的相关证明材料,送本会组织认定。

6、每年高考、中考成绩公布录取后,符合本会奖励的学生,由湖洋镇政府、湖洋镇教育发展促进会组织召开颁奖大会给予表彰奖励。

四、其他

1、本《实行方案》经湖洋镇教育发展促进会理事会讨论同意通过,报湖洋镇人民政府备案后实施。

2、本《实施方案》的解释权由湖洋镇教育发展促进会负责解释。

湖洋镇教育发展促进会

2024年8月1日

消息来源丨湖洋镇教育发展促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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