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郎溪县财政局按照县委、县政府及上级财政部门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统一部署,充分发挥财政职能,加快衔接资金支出,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优化制度建设。会同县农业农村局等部门制定《郎溪县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管理办法》。明确项目库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验收及后续管理等方面要求,确保项目规范管理,资金安全运行。
开展业务培训。先后与县农业农村局、县委组织部、县委党校等相关部门联合举办财政衔接资金项目绩效管理及衔接资金使用管理业务培训。对衔接资金政策、使用管理、省级绩效评价反馈问题等方面进行培训解读,通过列举典型案例有效促进培训效果。
坚持常态化调度。组织召开衔接推进乡村振兴工作调度会议,研究分析当前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中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适时调度、部署下步具体工作,增强工作预判性和主动性。
加强部门会商。加强点对点现场调度,盯紧项目招投标、开工、竣工决算、审计验收等关键环节,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加快项目建设,并严格依据施工合同支付条款约定内容和实施进度拨付资金。
强化资金监管。坚持“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全面推行衔接资金绩效管理。落实衔接资金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通过工作提醒、直达资金系统监控等方式加强对财政衔接资金使用管理工作指导,按照合同约定工程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资金,加快支出进度。
截至7月底,全县共安排各级财政衔接资金6102万元,支出进度为60.59%,其中中央衔接资金2585万元,支付进度为59.23%,均超序时进度。(严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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