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已被限高,朋友圈却总是发出现在国外的内容。这是怎么回事?这样的做法,是否需要承担责任?日前,上海黄浦法院执行法官果断对上述被执行人采取限制出入境的措施,最终让其履行义务。已被限高却依然时常出现在国外
在申请执行人胡某与被执行人某服装设计公司的一起劳动合同纠纷中,被执行人未按生效裁判文书履行相应的义务。执行法官多次拨打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汝某的手机,并向该手机发送多条短信,但汝某均拒不接听,也不回复,黄浦法院只好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了限制高消费等措施。
谁知,相关措施生效后,申请人却发现,汝某经常出现在国外,于是申请人赶紧并向法院提供了汝某微信朋友圈的截图。
执行法官与申请执行人详细了解情况后,得知汝某因工作的关系,需经常往返国外。为了督促被执行人履行义务案件,执行法官果断采取限制出入境的措施。
被限制出境的汝某想要乘坐飞机出境,现已被拦截。”
终于,在某个清晨,电话那头的浦东机场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告知执行法官。
电话挂断后,被限制出境的汝某也向执行法官来电,表示愿意到法院履行义务,希望能够取消对其出入境的限制。
执行法官根据前期掌握的情况,随即确定时间,责令汝某到法院并准备好一次性付清执行案件的钱款。
托人在国外航空公司买机票仍被拦
之后,汝某按照约定时间至法院,向执行法官主动承认了错误,表示悔过,并向申请执行人当场履行了全部工资差额8万余元。申请执行人也向执行法官表示了感谢。
根据汝某的陈述,其得知被限制高消费后,无法通过正常途径购买出国机票,于是抱着侥幸的心理,通过朋友在国外航空公司的官网上购买了机票,没想到还是被拦在了出入境处。
针对汝某违反限制高消费令的行为,执行法官考虑到汝某已经一次性付清了全部执行款项,故对其作出了罚款3万元的决定。目前,汝某已经将该罚款按时缴纳。
法官说法:上海黄浦法院执行局法官葛少帅表示,被执行人员被“限高”后,若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不得乘坐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仓位。若“限高”人员通过“钻空子”,有违反限高令乘坐飞机等情形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14条等规定,可以对相关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当然,执行在有力度的同时,也保有温度。若“限高”人员有紧急情形必须要搭乘飞机等,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暂时解除限高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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