舰在距离“松岛”约600米外的北侧锚定,放下一只仙板,9名官兵转乘到前挂白旗,尾挂龙旗的仙板内,在锚地所有军舰的目光聚焦下,缓缓划向日方旗舰“松岛”。舳板最后在“松岛”左舷的登舰梯旁停住,望了望这艘北洋水师上下曾经立志要将其击沉的庞大军舰,“镇北”舰此行的特殊乘客,“广丙”舰管带都司程璧光顺梯而上,登上了“松岛”的甲板。鉴于程璧光职位低下,伊东祐亨并未与其会面,而是由乘坐“第五号”鱼雷艇引导“镇北”航行的岛村速雄参谋与其单独会谈。
虽然北洋水师投降是日本联合舰队最愿意看到的结局,但丁汝昌提出的必须保证中国水陆军民能自由离去的条件,使伊东祐亨不敢独自做出决定。立刻召集第一、第二游击队司令、“松岛”舰舰长以及联合舰队参谋长等官佐商议,对丁汝昌的要求,日方军官大都表示难以接受,认为必须全部作为俘虏拘押。伊东祐亨则力排众议,称“丁提督为清国海军名将,其任职北洋水师苦心经营,十年如一日。此次战争以来,观其所为,绝非可以轻侮者。今力竭势绌,不得已寄来降书,其心境可以想见,令人同情。此时如果不答应其保全军民之要求,实有违大日本武士应有之侠义举动……”经过辩论,日方始决定同意丁汝昌的要求,伊东祐亨命令以自己的名义作英文复信,并附带柿子、三鞭酒、葡萄酒等礼物,交程璧光带回。
当天下午5时,作为海陆军代表,牛昶昞在程璧光陪同下乘坐前桅悬挂日本海军旗的“镇边”号蚊子船到达日军锚地,与伊东祐亨、出羽重远等联合舰队高级官员,以及山东作战军的高级官员共同在“松岛”舰上会谈。日方首先再度保证刘公岛海陆军的生命安全,表示将予以遣返,此后就投降程序、海陆官兵出岛的方式、时间、路线等进行会商,讨论至当晚11时,就降约条款基本达成共识。约定首先执行投降的程序,刘公岛海陆军名册交与日方,同时按照《万国公法》的规定,名册上的军人必须签署永不参与战事的保证书。剩余问题定于次日的下午2时继续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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