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警部队在2018年改革过程中,警种上的变化非常大,从过去的8个警种,调整为了3个。武警的这3个警种为:内卫、机动和海警。在这几个警种里,内卫是武警部队的主体部分,人员规模占到了武警总人数的七成左右。

武警机动则是武警部队的拳头部队和机动力量,无论是编制还是训练,都是像陆军集团军看齐的,武警有两个机动总队,武警第一机动总队和第二机动总队,都是正军级建制。

武警的两个机动总队,由原14个武警机动师和3个武警交通总队合编的。在武警改革之前,武警部队有14个机动师,是武警内卫的重要组成部分,前身是陆军的14个乙种步兵师。九十年代,陆军有14个乙种步兵师,划归武警部队,改制为了14个机动师,隶属于武警总部。

武警交通是武警部队原先的8个警种之一,领导机关为武警交通指挥部(正军级),下辖3个正师级的武警交通总队。2018年改革以后,武警交通的番号撤销,但是仍然留在武警部队,以交通支队的形式,编入两个机动总队序列。

因此武警两个机动总队,前身既有武警内卫,也有武警交通。改革以后,机动是单独的一个警种,不再隶属于内卫或交通,更何况武警交通已经被撤销番号了。

武警第一机动总队机关驻地在河北石家庄,武警第二机动总队机关驻地在福建福州。这两个总队所属各个支队,分别驻防在北方地区和南方地区,分别承担北方和南方的执勤守备工作。

武警两个机动总队,每个总队下辖16个正旅级支队,分别驻防在北方省区和南方省区。这16个支队里包括6个或7个机动支队,2到3个交通支队,2到3个特战支队,工化支队和直升机支队各一个。各支队下辖大队,各大队下辖支队。武警机动的编制为总队-支队-大队-中队,和武警内卫基本上是一样的。

武警机动的武器装备,有重机枪、迫击炮、车载速射迫击炮、自动榴弹发射器、轮式装甲车及运输直升机等,而且训练强度也很高,战斗力非常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