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时代,有人为博取眼球吸引关注,通过自媒体、短视频等渠道大肆捏造、传播虚假信息,殊不知发布虚假信息的行为已经触碰了法律红线。

 南溪有人造谣,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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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溪有人造谣,遭了!

近日,宜宾市公安局南溪区分局网安大队依法查处一起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案件。

8月2日上午,网安大队民警在日常巡查时发现一网民在某短视频平台上发布“辖区某小区附近发生交通事故”的视频片段,并配有“酒吃醉了,撞死两个人摆起了”的不实言论。分局领导高度重视,针对该短视频内容立即展开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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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网民发布视频内容系不实信息,在该视频的拍摄路段,确实突发一起交通事故,但并无人员伤亡的情况,道路交通秩序一切正常。网民陈某为博眼球,虚构不实视频、言论发布到短视频平台上,引发大量网民关注讨论,造成严重不良影响。随后,民警依法传唤陈某到公安机关做进一步调查。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陈某开展批评教育,责令其删除相关视频。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

第十二条第二款 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利用网络编造、传播虚假信息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

第六条 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不得制作、复制、发布含有下列内容的违法信息:(八)散布谣言,扰乱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第二十一条 网络信息内容服务使用者和网络信息内容生产者、网络信息内容服务平台不得利用网络和相关信息技术实施侮辱、诽谤、威胁、散布谣言以及侵犯他人隐私等违法行为,损害他人合法权益。

警方提示

南溪公安

在此提醒广大网民:

在网上发布信息、言论

应该遵守法律法规

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共建清朗网络空间!

来源:南溪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