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尹琳岑

为什么要进行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如何分?怎么管?在8月6日山西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相关负责人就该省近期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作出解读。

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将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列为生态文明体制基础性制度。

为什么分?如何分?

“分区管控旨在通过‘划界线、定边框、设清单’,建立‘绿色标尺’,进行差异化的精准管控,以不断提高生态环境治理的效率效果,推动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的提升。”山西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张继平对记者表示,该省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已走过了6年多的探索实践阶段,其既能有效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上马,为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留出更多空间;又能为支撑政策科学决策、规划编制、优化生产力布局提供绿色标尺。

“‘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核心要义涉及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生态、大气、水等各个生态环境要素管理分区的基础上,以生态保护红线为基础,把该保护的区域划出来,确定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压力大、资源能源消耗强度高、污染物排放集中、环境风险高的区域为主体,把发展同保护矛盾突出的区域识别出来,确定生态环境重点管控单元;生态环境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以外的其他区域实施一般管控。”

张继平介绍道,管控的另一方面是系统集成现有生态环境管理规定,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资源利用效率等四个维度编制差异化管控清单,形成“一张图”“一清单”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成果。

怎么管?

“强化源头预防,完善全域覆盖分区管控体系;支持绿色转型,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精准科学施策,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张继平对记者说,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的建立要在上述三个方面重点发力。

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实施意见》根据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三类管控单元的不同特点,提出“一单元一清单”环境管理要求。优先保护单元以保护重要生态系统服务功能为重点,减少开发建设活动;重点管控单元以人口密集区、工业聚集区为主,需强化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一般管控单元落实生态环境保护一般要求。

支持绿色转型方面,服务重大生产力布局,结合现有政策,对支持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等战略实施提出相关要求。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对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提出科学的指导意见,加快构建与资源环境相适应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市、县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招商引资科学决策,指导项目合理选址选线。

此外,围绕筑牢华北地区重要生态屏障,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提出系统推动汾河、桑干河等重点流域管控措施以及一体推进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相关措施。

值得注意的是,《实施意见》还指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与国土空间规划做好衔接。此举是对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中“生态环境分区管控要与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实施进行充分衔接,形成统一协同的工作体系”的具体落实。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局局长潘俊刚表示,下一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将通过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平台的共建共享共用,保障相关管理数据和资料的适时动态更新。

“到2025年,全域覆盖、精准科学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初步形成,生态环境源头预防体系进一步健全。到2035年,高效完备、精准科学、运行顺畅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全面建立,为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山西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张继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