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此事,一个早期的肺结节是不是应该积极处理并不是争议的焦点,而是在穿刺操作中医生是否麻醉到位、操作轻柔,对于胸膜反应早期识别和抢救是否及时到位,才是需要回顾分析的。
来源 | 医脉通
作者 |奔走的急诊老刘
案件回顾
患者女性,31岁,于2022年8月体检时胸部CT显示:左肺上叶前段一磨玻璃结节,大小约7×8mm,可见“毛刺征”,系LU-RADS 4B类,早期肺癌可能性大。患者就诊后,医生给予抗炎治疗,建议一个月后复查胸部CT。9月,患者到某三甲综合医院(以下简称医方1)就诊,复查胸部CT显示,双肺支气管血管束清晰,双肺见多发小结节影,较大者位于左肺上叶,边界清,呈磨玻璃状,周围见短毛刺,直径约4mm;结论“左肺上叶结节,不除外肺癌,请结合临床。双肺多发结节,考虑良性病变可能,请结合临床并随诊观察。”医生看过报告后,建议患者随访。
观察一个月后,患者还是感觉不放心,再次到医方1胸外科就诊。接诊医生怀疑左上肺结节为早期肺癌,认为有手术指征,建议行微创肺楔形切除术,后将患者收治到医生多点执业的某三级医院(医方2)住院。
入院后,医方安排患者接受术前穿刺定位。根据患者家属回忆,当时家属在CT室外等候,后来听到争吵声和患者的哭声,之后CT室的门打开后有人冲了出来,随后有医护人员提着药箱来抢救。
住院病历中记录了当天的事发经过和抢救过程,“今晨7时在CT室行局部麻醉CT引导下穿刺定位……局麻满意后于预定好的穿刺定位点行穿刺定位,过程顺利,她未诉不适,7:30穿刺定位结束后拟行常规CT扫描确定穿刺位置,7:31她突发角弓反张,意识丧失,呼之不应,牙关紧闭,口腔内出血,测颈动脉搏动消失,胸廓呼吸活动消失,判断心跳呼吸骤停,立即开始抢救。7:41气管插管完成,简易呼吸器连接氧气钢瓶辅助通气,持续人工心肺复苏,7:54在心肺复苏状态下转运至急诊抢救室继续抢救,8:16恢复自主心律。”患者后来辗转多家医院救治,最终在50多天后死亡。
患方认为,患者肺部结节不具有立即手术的适应征,医方违反诊疗规范过度医疗,盲目实施手术造成死亡,诊疗行为存在重大过错。
医患双方共同委托司法鉴定所对患者的死亡原因进行鉴定,鉴定时发现患者左肺上叶可见一针样物(金属细丝)刺进,并且该处脏层胸膜与左侧第3肋至第4肋壁层胸膜紧密粘连,“左肺上叶穿刺定位处及其周围肺组织呈炎症改变,未见肿瘤细胞。”最终,鉴定结论为“符合左侧胸腔镜穿刺后发生胸膜反应,并继发 缺血缺氧性脑病 、融合性小叶性肺炎及肺出血、右 肺脓肿 ,终因多器官功能衰竭而死亡。”
在死因鉴定后,区医学会对此病例进行医疗事故鉴定。专家组对诊疗过程做出以下分析:
1.比较术前CT片剂报告,认为左肺上叶结节约7mm×8mm,大小未见明显变化,余微小结节灶有吸收,抗感染治疗有效。根据相关专家共识,可以遵循肺结节随访流程,建议患者随访、诊疗。
2.患者有生育考虑,经多次就诊后,选择手术切除以明确诊断,符合相对手术适应症。医方2选择将术前复查CT和术前定位CT合并进行,不存在过错。
3.医方在辅助定位操作及手术前未充分告知,替代方案不具体,医疗行为存在过错。手术同意书格式化,未详细阐述替代治疗方案,如可以采用注射美兰等定位染料或者注射定位胶的方法定位、可以采用肺段切除的手术方式,可能无需术前定位、对肺癌可以采用射频消融治疗等方法。
4.病历抢救记录中存在部分删除和添加内容,对事实判定及医疗行为评价存在影响。
5.穿刺定位针为植入性高值耗材医疗器械,该类医疗器械应该由医方提供,统一采购耗材,严格控制医疗器械来源和质量,降低其在临床应用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医方2让患者外购高值耗材医疗器械,且在病历中未提供外购植入性耗材的质量合格检测证书,该穿刺定位针存在明显的安全隐患,可明确定位针在左肺上叶,而病历和全部影像资料中,未见资料显示定位钩释放的操作、定位针放置的位置及其与胸膜、其他脏器位置关系的合理性,“故不能排除定位针的质量、植入定位针的操作、定位针放置的位置与胸膜反应发生无关。这些医疗行为存在过失。”
最终,区医学会出具鉴定结论称,根据相关规定,经专家组讨论合议认为,医院的医疗行为存在医疗过错与过失,其中医疗行为的过失与患者死亡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构成一级甲等医疗事故。患者在行“CT引导下经皮穿刺肺结节辅助定位术”过程中,突发严重胸膜反应导致心跳呼吸骤停,属于罕见并发症,抢救困难;医方在完成气管插管后的抢救过程符合医疗行为常规。建议医方承担次要责任。
目前,医方2在等待患方起诉后,根据法院判决来进行赔偿。卫健委正在针对医方2相关人员的处理进行研究讨论。
胸膜反应为何会致命?
胸膜反应,对于每一个医学生都不陌生,出现在 胸腔穿刺术 章节中。胸膜反应是指因诊断或治疗胸膜疾病行胸膜腔穿刺的过程中,患者头晕、胸闷、面色苍白、出汗、甚至 晕厥 等一系列反应。胸膜反应是胸膜穿刺过程中较严重的并发症。
胸穿所致的反射性的迷走神经亢进是引发胸膜反应的原因,迷走神经亢进可以严重抑制心脏,引发“迷走风暴”,心率血压降低,严重者引发 心脏骤停 。
统计数据表明,年轻患者对刺激的反应敏感,胸膜反应的发生率明显升高。当患者体质虚弱时或在空腹状态下行胸腔穿刺,胸膜反应的发生率更高。另外,皮肤及壁层胸膜麻醉效果欠佳,医生操作不熟练,术前定位不准确,反复穿刺常导致胸膜反应。如果不能早期识别胸膜反应,及时进行抢救,可能迅速进展导致死亡。
胸膜反应的处理主要包括:
1.立即停止胸穿,取平卧位休息,注意保暖, 安抚 紧张情绪;
2.吸氧、心电监护、建立静脉通路,监测心率、血压、神志的变化,测量血糖;
3.低血糖患者予50% 葡萄糖 溶液或0.1 % 肾上腺素 0.3~0.5ml皮下注射(注意这里是皮下注射)等处理;
4.低血压患者予补液,必要时使用升压药;
5.出现心脏骤停者,立即启动心肺复苏,按照规范流程抢救。
CT室发生的心跳骤停如何有效抢救?
作为一个急诊科医生,很害怕接到CT室求救的电话。CT室内经常会发生各种意外情况,心脏骤停也不少见。导致心脏骤停的原因最常见的原因就是造影剂过敏,CT室通常都会有针对造影剂过敏的抢救流程;心脏疾病、颅脑疾病也是引起心脏骤停的常见原因;发生在穿刺操作、介入手术过程中的情况相对较少。
为了避免CT室内发生心脏骤停后抢救不及时的情况,通常医院会有一些具体风险控制措施。
1.培训及考核:医务人员能够早期识别各种意外情况,熟悉应急处置流程。定期接受相应的培训及考核,具备基本生命支持的技能,能够在需要时就地即刻开展心肺复苏。
2.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医院应在该区域配备必要的抢救设备及药品,如供氧装置和氧气面罩、血压计、吸痰设备、除颤监护仪、简易呼吸器、抢救车(抢救药品、输液装置)等。
3.组建快速抢救团队:急救团队快速应急反应,确保发生严重情况时,具有相关技能的人员(通常是急诊科)能迅速到场实施抢救。急救团队应与影像科医务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完善规范处置流程,提高配合 度和 反应速度。
4.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增强 CT检查 或进行CT下有创操作时预留套管针,在检查完成观察30分钟后或有创操作观察无异常后再拔除。病情危重、心血管疾病不稳定、意识不清等高危患者,可在不影响检查的前提下进行心电、血压、血氧监护。
不过,在实际执行中,虽然制度制订了,每年演练也拍照记录了,但是真实的应急处置能力却并不乐观。很多医院CT室没有抢救车,或是有车但药品和器械缺如,就近配备除颤仪的情况更是少之又少。另外一些负责预约安排和实施操作的护士和技师都较年轻,临床经验缺乏,培训和考核不足,加之演练流于形式,遇到情况往往慌张,不知如何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影像科通常一遇到严重事情,第一反应就是给急诊科打电话“摇人”。而急诊科组织人员、拉抢救车,然后奔到CT室,往往会错过黄金4分钟。患者通常会由于未能及时启动高质量心肺复苏,未能早期除颤而导致抢救的失败。也有很多患者虽然心跳恢复了,但再也无法醒来。
回到本期案例,穿刺结束后患者有没有不适感觉?家属说当时听见患者的哭声,那么医生有没有识别出可能有胸膜反应的表现?后来患者阿斯发作了,当时医技人员开始进行心肺复苏的时间无法考证,早期电除颤和肾上腺素注射做到了吗?
对于此事,一个早期的肺结节是不是应该积极处理并不是争议的焦点,而是在穿刺操作中医生是否麻醉到位、操作轻柔,对于胸膜反应早期识别和抢救是否及时到位,才是需要回顾分析的。
顾问律师:
梁雨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北京觅理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梁雨律师团队专注于民商事法律诉讼、公司企业法律顾问,业务领域涵盖股权投资、医疗纠纷、知识产权等,其丰富的执业经验切实维护了委托人的合法权益,为客户提供了有效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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