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女子在水上乐园穿别人拖鞋被抓现形,反过来要求小姑娘拿出证据证明拖鞋是她的!小姑娘拿出证据后,大喊:“我几百块钱的拖鞋你穿着就走?你这是偷!”可女子又语出惊人!网友:调监控,这应该是个惯犯,不然她怎么知道那拖鞋值那么贵的钱?
(来源:头条热榜、快乐金龄)
小姑娘在水上乐园玩,把拖鞋放在入口。可是她出来的时候,正好看到一个胖胖的女人把她的拖鞋给穿走了!
小姑娘连忙喊住女子,说:“喂,你穿错拖鞋了,你这拖鞋是我的呢?”
女子被抓住却不承认,而她老公也帮忙说:“你说是你的就是你的?你能证明吗?”
小姑娘气愤坏了,刚好她有购买的记录,就拿出来证明是她的拖鞋!
然后大喊:“我一双拖鞋好几百,你说穿走就穿走,这是偷,报警,赶紧给我报警!
女子没想到小姑娘能拿出证据,顿时慌了,连忙道歉说:“不好意思, 我的拖鞋被别人穿走了,我没拖鞋穿就随便穿了一双走!”
小姑娘一听这话更生气了,她说:“你找不到自己的拖鞋,也不应该穿人家的鞋子走!那我找不到,也穿别人鞋子走吗?”
小姑娘的声音,吸引来很多人围观!
女子丈夫感觉不好意思,说:“不要叫,不要叫!你叫这么大声干嘛!”
旁边一位黑衣男子帮腔说:“这是道德问题,怎么不要叫不要叫呢?”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 这是几百块钱的问题吗 我就是穿一双9.9的拖鞋你也不能穿走!穿别人的就叫偷,是贼!
也有网友说,现在的人到底怎么了?停人家的车位要求人家提供购买证明。偷人家拖鞋也要求人家提供购买照片,本末倒置,不讲道理还理直气壮!
还有网友说,现场这么多拖鞋,她挑贵的穿走,这说明了什么?
而我想说的是,首先 这是别人的拖鞋 。其次 不管多少钱这是别人的东西。最后 不管怎么样,找不到鞋也不能穿别人的走!
而且从法律上来说,不问自取就是偷。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9条 规定, 行为人有盗窃行为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偷东西还得让被偷者拿出购买记录!如果没有购买记录是不是就可以理直气壮的顺走了呀!
这种女子必须报案严惩!才能让她长记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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