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
肇庆端州区、广宁县
先后有一批电子警察抓拍设备
开始投入使用
资料图
为进一步加强端州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肇庆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决定在端州区启用4个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将依法对存在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
通告自2024年8月5日开始,通告时间为7天,通告结束后所有交通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为进一步加强广宁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范道路交通通行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第157号令)第十六条规定,广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决定启用位于广宁县南街街道东环路与广玉路交汇路口的4个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将依法对有交通违法行为的车辆进行拍摄取证并予以执法。
通告自2024年7月31日开始,通告时间为7天,通告结束后所有交通违法数据将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敬请广大交通参与者
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
来源:肇庆零距离、肇庆交警发布、广宁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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