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转移财产

失踪断联等等

一些被执行人为了躲避法院执行

可谓花样百出

他们以为使用这样的“战术”

就能瞒天过海

却万万没想到还有更可“拷”的事情

在等着他们

近日

肇庆一名当事人因拒不执行

法院已生效判决

并且通过转移资金的方式逃避执行

被批准逮捕

2015年4月,吴某与肇庆德庆县某房产公司合作开发房地产,后因分配款问题产生纠纷,房产公司诉至法院,德庆县人民法院于2020年8月5日判决吴某支付房产公司合同款1400多万元及利息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判决生效后

由于吴某迟迟未履行义务

原告申请执行

德庆法院收到执行申请后

作出报告财产令

责令吴某如实报告财产情况

并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同时查封了吴某名的下银行存款

以及不动产

但问题又出现了

吴某名下被冻结的财产

远远不足以

支付应履行的1400多万元

及产生的利息

在被执行期间,吴某对法院的通知置之不理,一直未向德庆县法院申报财产,并转移资金200多万元导致判决无法执行,导致企业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法律的权威不容挑衅

合法的权益不容侵害

德庆县检察院经审查

依法认定

犯罪嫌疑人吴某有能力执行

而拒不执行法院已生效判决

侵害企业合法权益

及司法权威

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

决定批准逮捕

资料图(图文无直接关联)

这也为其他的失信被执行人

敲响了警钟

法律链接:

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简称拒执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三条第一款【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对于生效判决、裁定的内容

公民应自动履行

对于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

法院判决、裁定

不仅会被限制高消费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信用惩戒

还可能被法院罚款、拘留

情节严重的还将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切勿心存侥幸

来源:肇庆检察、德庆检察、肇庆零距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