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是常州市教育局直属事业单位,现根据工作需要,委托常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面向社会招聘专职工作人员1名,承担有关教育公共服务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招聘岗位:常州市未成年人成长指导中心专职工作人员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心理学或相关专业毕业;

(二)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具有良好的合作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写作能力;

(四)具备较强的信息技术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熟练掌握各类办公软件(如Word、Excel、PowerPoint等),能够快速适应并掌握新的信息技术工具和系统。

(五)应届毕业生和毕业两年内(含两年)的往届毕业生。

三、不得报考人员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现役军人;

(三)经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四)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五)法律规定不得参加报考的其它情形人员。

四、招聘程序及考核

(一)报名

1.报名时间:8月5日-8月14日

2.报名方式:符合应聘条件者,填写报名表(https://czrc2.obs.cn-east-3.myhuaweicloud.com/public/ueditor/uploads/file/2024/08/05/932a6ebf5a4940f5e3cc58983dda1b01.docx下载)及报名汇总表(https://czrc2.obs.cn-east-3.myhuaweicloud.com/public/ueditor/uploads/file/2024/08/05/f7ec454a8483fc76695d9256d26333cc.xlsx下载),并将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扫描件,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邮箱:xlzx96111@163.com。

(二)资格审核及考核

考核时间:8月17日(周六);

考核方式为笔试和面试两部分;

考核范围:招聘职位必需的专业理念、专业知识、专业能力等;

初审合格后,将通知本人参加考试,参考人员携带符合报名条件的原始材料经现场审核合格后参加考试。

五、聘用及待遇

(一)被录用人员一经录用,与“常州人才服务有限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并派遣至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处理。

(二)薪酬参照《常州市青少年活动中心社会化用工人员薪酬发放标准及办法》确定。

(三)录用人员依法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交纳住房公积金。

六、招聘咨询

(一)咨询电话:0519-86636080,联系人:王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