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我在北京送快递》之后,胡安焉把视角转向工作以外的日常生活和内心世界。他讲述童年和原生家庭对自己性格形成的影响,讲述一个普通人如何在生命中途,选择以笔代口,从境遇、观念、心性、文本等多个层面,细致、生动、具体地梳理一路走来的坎坷颠簸。随之逐渐落成的,是一处丰富、自足、平和的精神家园。回过头看,支撑他在生活低落处继续前行,并一步步走上写作之路的,正是"生活的另外部分",是那些"为普通的事物感到惊讶的时刻"。
如果说《我在北京送快递》是胡安焉的人生A面,记录第一线工作和劳动的冷暖;那么《生活在低处》就是胡安焉的人生B面,书写工作以外日常平凡生活的甘苦。A面和B面合在一起,构成胡安焉完整、立体、丰富的人生景观,两本书共读,可以理解一个劳动、生活、写作着的普通人的生命真谛。
《生活在低处》,胡安焉
著,浦睿文化|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
>>内文选读:
普通的事物
二〇一六年有一段时间,我暂住在一个朋友的工厂宿舍里。有一天他对我说,和我同住的人告诉他,我每晚把所有时间都用来读书,他没想到我竟然这么好学。他用了"好学"这个词,这让我愣了一下,当时我已经三十七岁,有很多年没听到过这个词了。随即我意识到——当然不是单从这件事上,而是从我对他方方面面的了解上——对他来说,读书就是为了提升自己、掌握技能、获得知识,然后以此来改善生活;假如不带有这些目的,那读书就是浪费时间。可是我不知道,像《包法利夫人》《卡拉马佐夫兄弟》《安娜·卡列尼娜》《城堡》《追忆似水年华》这样的小说,我读了之后如何学以致用?幸好他不清楚我在读什么书,否则他就会对我失望和担忧,因为在他看来,我的阅读是在虚掷光阴。
当时,我刚读完他推荐给我的几本书,书名我现在记不起来了,内容是关于创业和互联网思维之类的,因为我和他正好在合伙搞生意。或许他是以为,我又搞来了几本同类的书,每晚在宿舍里继续进修和提升,为我们的创业打好基础。可是那几个晚上我其实是在读布考斯基。我对这件事记忆犹新,是因为当时我觉得,用"好学"来形容读布考斯基好像有点反讽——我能通过读他学到什么呢,学他如何玩世不恭、放任自流,还是如何任性地把所有事情搞砸?我读布考斯基,别无其他,仅仅因为喜欢而已。我早就清楚,文学不能帮我获得别的东西。比如说,它不能为我找到一份工作。当然,我也不需要它为我找工作。文学只能带我进入文学,而这就是我想要的。不过我朋友的观点也无可厚非,他把读书看作一种手段,他读的也大多是工具书,那当然就要考察其有效性,去区分有用和没用的阅读。
至于文学到底有什么用,或者它应不应该有用,庄子有句话经常被人引用:"人皆知有用之用,而莫知无用之用也。"这句作为总结的话,出现在《庄子·内篇·人间世》的结尾,在原文中有比较明确的意指:庄子认为人生于乱世,假如既有才华也有志气,就很容易受到上位者摆布,成为他人的工具,甚至沦为牺牲品;反倒是那些没有才华和志气的人,甚至是身体有残缺的人,最后得以保全自身。不过今天人们在引用这句话时,一般已摘除了原文的语境,使它的能指变得更加丰富。比如在我的印象中,做哲学的人就喜欢借此以自况,因为大众普遍认为哲学研究没什么实际用途,对此解释起来未免费劲,倒不如借庄子之言以解嘲。但"无用之用"对于哲学研究者来说,当然不是指成为废才以保命,而是指哲学一般不会直接、明确和具体地作用于我们生活的某个方面。但它会作用于我们的精神方面——它关注更根本和终极的问题,更抽象并囊括万事万物。
阅读和写作之于我的情况也与此相似,起码在二〇二〇年之前,我的写作几乎不为人知,也没带来过什么经济回报。至于二〇二〇年之后情况有所改变,那是因缘和运气使然,机会掉到了我头上,我恰好接住了而已,并非出于规划或争取。我从二〇〇九年开始写作,早年也投过稿,也渴望发表或出版,但发表和出版从来不是我写作的目的。对我来说,写作首先是我的个人表达,是一种以审美对待人生的形式,能发表或出版固然好,不能我也不会为之调整。
《我在北京送快递》出版后,我经常被问到,将来会不会选择一份写作方面的工作。这个问题从前我没考虑过,因为以我的履历、学历和年龄等条件,根本就不可能找到这类工作。但是现在既然有人问了,那我也只好认真想一下。我觉得自己并不抗拒通过写作挣钱,比如从事一份文字工作——当然我会对工作内容有所挑剔——只是我不认为工作性质的写作能代表我,我仍然需要在工作之余保持个人写作,这才是对我真正重要的事情。而在个人写作方面,我所追求的就只在于写作本身,而不在写作之外的任何地方。我认为艺术是务虚的——我是指狭义的艺术——它不是工具、手段或途径,而就是目的本身。
在这本文集里,第一章的三篇讲述了我的童年和原生家庭。如今回过头看,我接受的学校教育,主要是传授知识和纪律,至于观念的培养,往往流于空洞,对我的影响很小。所谓言传不如身教,实际上,原生家庭对我的影响,要比学校教育更具决定性。尤其是父母如何看待生活和社会、他们相信和遵从些什么,以及对待我的感情形式等,都极大地影响了我的性格、气质和追求,进而与我后来的社会经历相互作用,共同塑造了今天的我。而这一章的内容,也是接续自《我在北京送快递》的自传写作。
第二章"我为什么写作"是我对自己写作经历的回顾和反思,也是一次通过写作理解生活、认识自我的过程。对我来说,写作既是对生活的消化和体味,也是对自我的不断深入和辨认。生活、自我和写作这三者在我身上的关系大约是,首先生活和阅读提供了经验,我通过这些经验观照自身、澄清自我;而写作最初是我对这些观照和澄清的不同形式投射,之后则成为一种从自我到无我的超脱——在人的生命尺度内,它不大可能完成,因此我的写作也不会终止。
第三章收录的随笔,是我的一些日常观察和感想的记录,同时也是我过往写作小说时的副产物,可以理解为一种培养语感的练习。不过其实我更愿意把自己至今为止所有的写作都视为练习,而不仅仅是这些随笔。因为我从未感觉自己的写作足够完善,或者是大体可以定型、瓜熟蒂落了。我喜欢"不成熟"的状态,这意味着更开放和丰富的可能性。我希望一生都以练习的心态对待写作。这些随笔的内容都很平常,比如:记录某个清晨我在出租屋里醒来;记录我看到一张自己照片时的感想;记录某次观察蚂蚁捕食蚯蚓的感受;记录某天在理发店理发的过程;记录另一天在理发店理发的过程……它们有些是叙事性的,有些是感受性的,有些是思辨性的,还有些可能主要是我的牢骚。不过无论它们是什么,都肯定不具有功能性或实用性,它们不能授业解惑,也不提供新知锐见。文学和哲学一样,无法直接应用于现实,它不负责解决实际问题,否则它将是极其低效的一种手段;但是文学可以影响人,这种影响并非即时和具体地发生,而是以一种更根本和深远的方式。
我对卡佛说过的一句话印象深刻:"作家要有为普通的事物,比如为落日或一只旧鞋子感到惊讶的禀赋。"在我看来,文学不是向读者传递些什么,而是触动读者身上的什么。特殊的事物往往有更明确和具体的特征、内涵、趣味、意指或意图等,要不就受到更多巧合因素的摆布,因而远离了事物的本质性和普遍性——艺术的意象其实天然地亲近普通的事物。而"普通的事物"也是我写作的耕耘之地。
和绝大多数人一样,我只是一个普通人,至少在四十岁之前,做过的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工作,经济收入还拖了人均收入的后腿;从来没有人用"优秀"来形容过我,也没有人真正关心我的内心世界。总之,我不是山尖上刻有海拔高度的那块石碑,而只是山脚下随处可见的一块小石子。某种意义上,这本书中全部的内容,都来自那些在低处生活的馈赠。
作者:胡安焉
文:胡安焉 编辑:蒋楚婷 责任编辑:朱自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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