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所一庭”联动联调是指通过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人民法庭,整合基层解纷资源,共同构建“司律联动、法司联调、职能并轨、资源共享、优势互补、纠纷同调”的基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为扎实推进诉源治理,高效多元的化解纠纷争议,近年来,栾川县司法局冷水司法所在基层工作实践中,充分倾听群众诉求,高效汇聚力量优势,积极探索调解新模式,整合司法所、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庭的力量资源,建立“两所一庭”联动调解新机制,组建了一支由人民调解员、律师和法官组成的专业调解力量,实现资源互补整合,积极推动形成基层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案例一

2022年4月,冷水籍居民何某(化名)驾车与三川籍余某、赵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余某、赵某受伤住院,最终事故认定何某负主要责任,余某负次要责任,赵某无责。余某、赵某治疗出院后将何某诉至三川法庭,并要求何某赔付医疗费、护理费、务工费、交通费等各项费用近12万余元,后余某、赵某到栾川县人民法院执行局申请执行,通过对何某的住房公积金和工资进行划扣,此阶段案件已执行完毕。2024年6月,余某和赵某对何某进行二次诉讼,要求对其两人的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抚慰金、鉴定费进行赔偿,余某和赵某两人合计共45万余元。面对巨额赔偿,何某已无力承担,无奈之下寻求冷水司法所帮助,希望通过调解将此事化解。

冷水司法所介入后,了解到58岁何某月工资1300元已被冻结执行,又伴有肢体三级残疾,无其他收入来源和固定资产,家庭比较困难,已无力支付高额的赔偿费用。而原告余某和赵某在事件发生后已掏空家里所有积蓄,后期治疗恢复已成难题。了解到双方家庭情况后,冷水司法所积极与代理律师、主办案件法官协商解决办法,力争达到原告权益最大化、被告损失最小化,尽快实现案结事了。经冷水司法所主导,律师事务所、基层法庭参与,通过前后5次调解,最后由保险公司一次性赔付余某、赵某各项费用13.9万元,何某一次性赔付余某、赵某各项费用11万元,最终此案件得到圆满化解,双方当事人均表示满意。

图为冷水司法所、钼都律师事务所、三川法庭现场调解图

立足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奋力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的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打造“调解+青年律师”工作室、探索“调解+网格排查”新模式、打好“调解+普法宣传”组合拳、握牢“调解+司法确认”金钥匙,以实际行动当好街坊的“和事佬”,最大限度把各类矛盾纠纷预防在源头、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为基层治理提供坚实保障。

案例二

2024年6月,冷水籍居民曹某到司法所反应自己在1999年借款给本辖区郭某3000元至今未归还,并持有郭某借款单一份,希望司法所给予解决。司法所当天通知郭某到所后,郭某拒不承认借款单是自己所写,双方争持不下。冷水司法所迅速组织三川法庭、驻所青年律师进行联动调解,经过一天耐心调解,郭某承认借款事实,同意返还曹某2000元借款,并当场履行。为此,长达25年的纠纷得到圆满化解。

图为司法所、三川法庭、下派青年律师调解长达25年的经济纠纷

冷水司法所坚持以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为工作目标,不断探索发挥“调解+”工作方法的特点和优势,善于运用村级民调员“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及时摸排和调处辖区内的各种矛盾纠纷、安全隐患等不稳定因素,实现“人在村中走,事在村中办,问题在所中解决”,切实把调解服务送到人民群众“家门口”,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推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法治化、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高效化。

冷水司法所负责人张嘉奇表示,冷水司法所“两所一庭”矛盾解纷新模式通过将农村常见多发的邻里纠纷、经济纠纷、家事矛盾等进行联合化解,有效实现矛盾纠纷抓早抓小、应调尽调、法理情相结合,不仅从源头上减少案件增量,还能促进群众树立依法办事、依法维权的法治意识,推动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为进一步优化整合基层调解资源,积极推进诉源治理工作做出新的贡献。(张嘉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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