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陕西子洲县通报“子洲县工商联副主席加瑜弄虚作假冒名顶替上学”一事。举报人加一丁称,被举报者1995年用他的名字顶替他上了师范学校,2024年他才知道此事。
加一丁还说,当地纪检部门已与他取得联系。目前,子洲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等相关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正进行调查。
1.这位冒名顶替者假“加瑜”盗用他人身份读师范、做公务员,是盗取了他人的身份,是一种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应当剥夺相应学历,并开除党籍、公职。
2.这位假“加瑜”侵犯真加瑜的姓名权、受教育权等人格权,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3.假“加瑜”能够冒名顶替成功,离不开一个链条负责人员的配合,包括为假“加瑜”更换身份证、学籍卡,入学档案等,这些人涉及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还有可能涉及行贿受贿犯罪,纪检监察部门应当一查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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