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轻人逛商场,普遍先去B1楼买奶茶,然后带着奶茶去二层、三层找生活方式线下品牌。名创优品、泡泡玛特、三福、调色师等无疑已经成为大家逛街的重点门店。
如今可谓线下潮流集合店品牌大混战,只是最近又增添了新看点。
调色师VS名创优品
调色师隶属于广东快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诞生于2019年10月。彼时,为迎合年轻女性的审美偏好,主打平价+轻奢的新彩妆集合平台调色师在广州、深圳先后亮相,一跃成了众多消费者的网红打卡地。在传统美妆零售业进入发展瓶颈期时,调色师以标新的运营模式和服务形式迅速让Z世代(泛指95后)消费者“着迷”。不到两年时间,调色师的门店已铺展至全国。
早在2019年,该公司就注册了“THE COLORIST”的相关商标。去年,该公司发现阿信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在第3类、第21类等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了7件“the colorist”商标。
为此,快客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申请。
据公开资料显示,阿信科技公司成立于2016年,是米尼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其法定代表人为周书。而周书同时在名创优品国际控股(广东)有限公司、名创优品科技(广州)有限公司等多家名创优品旗下公司担任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等职务。
米尼投资控股(广州)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其法定代表人叶国富占有70%股权。公开报道显示,叶国富为名创优品的创始人,担任名创优品(广州)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
来源:企查查
案件审理出现反转
2019年11月,快客公司发现商标被抢注后,对阿信科技申请的“the colorist”商标先后提出了商标异议程序和无效宣告程序。
快客公司认为,其拥有的“THE COLORIST”相关商标,与阿信科技公司注册的“the colorist”系列商标,构成使用在类似商品和服务上的近似商标,共存于市场易造成相关公众的混淆和误认,且阿信科技公司为竞争对手名创优品、色界美妆的关联公司,对快客公司的“THE COLORIST”商标明知,但仍在主营业务密切关联的商品和服务上申请注册,主观恶意明显,违反了诚实信用原则,争议商标如果被予以维持,将损害不特定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助长社会上抢注、傍名牌的不正当竞争风气,产生不良社会影响。
然而,国家知识产权局认为,快客公司在本案中证明争议商标存在上述情形的证据不足,故该局对快客公司主张不予支持,裁定争议商标予以维持。
快客公司不服,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认为,该案中,诉争商标“the colorist”与快客公司的引证商标二“THE COLORIST”文字构成完全相同,仅存在大小写细微差别。且在案证据表明,在诉争商标申请日前,快客公司已经在美妆销售服务上在先使用“THE COLORIST”标志开展商业经营,且“THE COLORIST”商标在美妆销售服务上本身具有较强显著特征。同时,除诉争商标外,阿信科技公司还在第3类、第5类、21类、第35类商品及服务上申请注册了多件“the colorist”商标,阿信科技公司的上述商标注册行为明显具有复制、抄袭他人高知名度商业标识的故意,其行为不仅损害快客公司的合法权益,更扰乱了正常的商标注册管理秩序,有损于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及社会公共利益。因此,诉争商标的注册已构成《商标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所指“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情形。被诉裁定对此认定有误,该院予以纠正。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判决,撤销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的上述裁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就快客公司针对“the colorist”商标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重新作出裁定。
有媒体了解到,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不服一审判决,已提出上诉。目前尚未收到法院关于二审审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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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 澎湃新闻 中国商报 企查查等
编辑 | 北京高沃知识产权(ID: gaowoip-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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