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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内蒙古法制报刊登了题为《庭审走进农家院 释法析理化纷争》的文章。以下为全文。

内蒙古法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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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包头市固阳县下十二分子村蔡家渠的一处农家小院里,巡回法庭的法槌敲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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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被告高某某夫妇于2018年在固阳县某金融机构贷款5万元后一直没有还款,该金融机构多次催收未果,遂将夫妇二人诉至包头市固阳县人民法院。

了解到被告高某某夫妇均已年过七旬,腿脚不便,该案承办法官固阳县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朱丽娜将巡回法庭搬到了被告的院子里,对该起借款合同纠纷案进行审理。

在简易庄严的法庭上,庭审依照程序进行。法官耐心释法析理,告知被告未按期偿还借款带来的不利影响,建议原告要充分考虑被告的现实困难,灵活调整还款方式,适当延后还款期限。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这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得到了妥善化解。

“开展巡回审判是人民法庭践行‘枫桥经验’的有力探索,是人民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充分拓展普法宣传形式的重要抓手,免去了当事人的奔波之苦,切实发挥了人民法庭在化解矛盾纠纷、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关键作用。”朱丽娜说道,固阳县法院充分发挥巡回法庭优势,持续加强“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坚持将巡回审判作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形式和抓手,让群众在家门口就能享受到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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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固法融媒体工作室

审核:朱丽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