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特科技:法尼烯采购价格与供应商基于成本协商确定,利润分成条款不再执行
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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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8月8日消息,有投资者在互动平台向能特科技提问:尊敬的董秘,你好。请问一.公司的子公司石首能特在取得DSM的子公司提供的原材料法尼烯时,是按什么价格交易的,是市场价格还是成本价格? 二.2016年公司取得法尼烯的独家供应时,协议要求在VE价格高于65元/公斤时,多出部分的30%利润要分给法尼烯的供应方,那现在在和DSM合资的意曼特生产销售VE的过程中(法尼烯的供应商又是DSM的全资子公司),还要执行这个协议吗?谢谢!盼复。
公司回答表示:公司独家使用法尼烯,采购价格是与供应商基于成本协商确定的;提问中提及的利润分成条款现已不再执行。
本文源自:金融界AI电报
作者:公告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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