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来人啊,快来人啊,水里有个孩子...谁会游泳赶紧来救一下孩子啊。”
1999年12月的一天,格外的寒冷,走在下班路上的杨永,整理了一下棉袄,在路边一座大桥的时候,突然听到熙熙攘攘的人群中,有人在大喊救命。
顾不上那么多的杨永立马冲到桥边,向下张望,只见一个小女孩正在结了冰的河水中挣扎。
眼看小女孩已经扑腾的没有力气,马上要溺水窒息,杨永没有犹豫,直接跳入水中。
也正是杨永的行为,改变了他的一生......
舍身救人,却没好下场
1999年12月的这一天,江苏常州的天灰蒙蒙的,小女孩黄某背着书包高高兴兴的走着。
因为寒风刺骨,街道上的人自顾自的裹好棉袄,带着帽子口罩慢悠悠的走着。
突然,一辆疾驰的红色电动车打破了宁静,电动车驾驶员骑的飞快,完全没有注意到前方的小女孩黄某。
事故就发生在一瞬间,黄某只觉得被撞击,顶飞了出去,随后身体失去重心,等反应过来,寒冷的河水已将自己淹没。
河水已经灌入口鼻,无法呼吸,双手不停的挣扎,试图想要抓住什么。
张口想喊,但河水不断地灌入口中,充满了恐惧。
此时的桥边已经围满了群众,纷纷攘攘,推推搡搡,非常着急,但却不无一人下水营救。
直到杨永下班路上看到这一幕,他没有丝毫犹豫,直接一跃而下。
“快打120,快救人,快帮忙拉一把。”杨永一边托举着小女孩,一边向人群喊着。
杨永知道小女孩的生命危在旦夕,黄某的手冰冰凉凉,体力不支喝了不少的河水,被淹的大脑已经失去意识。
见到有人跳水营救小女孩,围观群众也来了不少好心人找来了竹竿,杨永抓着竹竿的一头,群众合力将杨永和小女孩拉上了岸。
孩子是救上来了,半身还泡在水里的杨永回头一看,小女孩的书包还在水中漂着,一不做二不休,又重新一头扎入冰冷的河水。
杨永已经非常累了,加上寒冷的河水,他咬着牙,头皮已经发麻,终于连小女孩的书包一起救上了岸。
杨永躺在地上,气喘吁吁,浑身湿透,打了好几个冷颤,向四周扫了一眼,发现群众已经散去,只剩下他孤零零的一人。
这样下去自己也会被冻死在这里,他拖着疲倦的身体,带着滴水的棉袄快马加鞭的回到了家中。
当天晚上,杨永就发起了高烧,起初以为只是小感冒,过了几天,高烧久久不退,连膝关节也变的非常的疼痛。
杨永的妻子心急如焚,马上带杨永到医院做检查,万万没有想到,经过全身检查发现,杨永因为过度受寒,患上了严重的风湿病。
这也意味着,杨永不能再干重活,这个病非常难根治,后半生都将被这个病所困扰。
这样的消息无疑对杨永的家庭无疑是雪上加霜,他才27岁,家里本来就贫困,小时候就是因为没有钱上学,才早早的出来工作,没有想到,舍命救人却换来了这样的下场。
经过这么多年的努力,妻子和自己刚过上稳定的生活,就被这突如其来的噩耗给打破了。
如果不能再继续工作挣钱,这个家还怎么维持啊。
尽管杨永非常的痛苦,但他从不后悔自己当初救人的决定。
心如刀绞,为了生存被逼无奈
没过多久,杨永看到了小女孩的父母在发布寻人启事的消息,想要找到当初舍命救自己女儿的好心人。
杨永本来想的就是做好事不留名,但是自己也因此面临的困境,不妨也跟对方父母说一说,说不定有缓解的情况。
小女孩父母见到杨永后,非常激动,杨永表示:“我正好会游泳,就没想那么多。”
政府知道此事后,奖励他五千元,在当时,五千元不是个小数目。
但杨永的病情也在不断的恶化,杨永只能再次找到黄某,请求援助,万万没想到,黄某以“家境贫困,承担不起”为由拒绝了。
杨永眼看自己已经病倒,家里的积蓄也已经花光,非常生气,一怒一下,就将黄某父母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26万元。
并且当时的骑红色电动车肇事者已经抓获,最终法院根据各项材料,综合考虑判决下,黄某父亲赔偿杨永2596.36元,肇事者陈某补偿陈永3891.87元。
这点赔偿款哪够用,病情的不断加重,这点钱,只够维持不久。
2004年,杨永再次起诉黄某父母和肇事者,而这一次,他也是被逼无奈。
杨永表示,自己并不是拿救人当借口来要求报酬,只是因为舍己救人后带来了疾病,不得不寻求帮助。
最终,法院要求黄某父母和肇事者共同赔偿3700元,这一次,常州市市政府得知了杨永的情况,额外又奖励了杨永一万元,并且每年补助1千元的治疗基金。
杨永在救人时并没有考虑到个人的利益,这是一种值得赞扬的无私行为。
然而,后来由于生计的压迫,他不得不要求被救者和肇事者承担一部分责任,这也是可以理解的。
杨永的行为值得我们深思:我们应该在赞扬他无私救人的同时,也要关注和理解他后续因生计问题而做出的选择。
对于那些因为救助他人而陷入困境的人,社会应该给予足够的关注和支持,以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这样,才能鼓励更多的人在关键时刻勇敢地伸出援手,而不用担心因此陷入困境。
热门跟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