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一女子为了以后孩子上学买了一套二手学区房,由于孩子还小,便一直闲置下来,谁知被一陌生老人撬锁住了进去,更离奇的是,在住了一段时间后,该老人竟然死在了里面。老人子女得知后,一纸将吴女士告上法庭,索赔100万。吴女士也非等闲之辈,使出杀手锏,竟然反杀成功。我们一起来看看她是如何反杀成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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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女士姓吴,广州人,结婚二年,刚刚生了一个宝宝,一家三口,其乐融融,好不幸福。

考虑到以后孩子的上学问题,于是与老公商量着在中心城区买一套学区房。为了孩子的未来,老公自然同意。经过走访摸排,她们看中了一所知名小学附近的一个小区的一套二手房,虽说旧点,但想着自己反正不住,无所谓的,便定了下来。

在买下这套房子之后,由于她们不住,便闲置下来了,同进因为离她们现住的房子有点远,平常也就门一锁,不管它了,很少过来打理。

就这样过了3年,她们也是心大,3年都不闻不问,置之不理。眼看着孩子也快要上学了,夫妻俩变琢磨着把房子简单装修一下。

于是约了设计师过来看房,令她们想不到的是,她们用钥匙竟然打不开锁了。

就在她们左右为难的时候,这门竟然从里面打开了,是一个老头。夫妻俩非常诧异,一下子有点懵,自己的房子怎么有人呢?

吴女士赶紧追问这老人怎么回事,表明这是她的房子,怎么他住在里面。

谁知这老人一听房子是她的,他可不乐意了,大声反驳道:“什么你的房子?我都在里面住了好几年了!”并把她们往外驱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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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办法,吴女士只得去找物业讨说 法。物业一听也是一肚子苦水,说以为这老头是她家亲戚呢,还欠了几年的物业费没交,催都催不上,根本不讲理。

见物业这边调解不通,吴女士只得报警。民警来了核实其身份之后,找这老头商量。但老人固执得很,坚称这就是他的房子,就连民警的话也根本不听。

没法,民警只得联系上老人的子女。子女知道后,倒是态度很好,表示尽快搬离这房子。

但答应归答应,估计这老头倔强得很,一直没有付诸行动,房子也一直没有出来。就这样,僵持了一个多月的时间,一直没有解决,这令吴女士非常不解,明明自己的房子,怎么就被人占了呢?

天有不测之风云。正当吴女士一筹莫展之时,麻烦又接踵而来。

一天,吴女士接到了老人子女的电话,声称老人在她房子里去世了,并声称是由于她的威逼导致的,要她赔偿100万……

自然,吴女士也不是随便被欺侮之人,所他们据理力争起来。谁知,隔不了几天,对方就将吴女士告上了法庭。

吴女士听到这个消息,更是不脸的不可置信:有这么不要脸的一家人吗?占了我房子不说,出了事还怪在她头上……

于是,她同样一纸诉状把对方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比方承担这3年来的租金,还有因为老人死在她房子里造成房子贬值赔偿她40万元。

这下热闹了!两头都打官司,都有赔偿诉求,那就看法 院如何公正判决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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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先不说判决结果,卖个关子,先来分析分析。

吴女士由于有房产证,自然拥有这套房子,收回房子是她的权力。即使是收回房子,也没采取什么过激行为,老人的死亡应该与她没有什么直接的因果关系,其子女的说法纯属耍无赖(当然最终死因以法医尸检为准)。

关于房屋租金,吴女士可以放弃追索,如果要求支付也是合情合理的,并无不妥。至于由于房子死了人,致使房子贬值一说,可能难以得到支持,因为根据《民法典》规定,住户由于个人疾病等原因致死的,房东无法主张赔偿。

为了解决这一纠纷,双方同意对老人进行尸检,结果老人死亡系个人心脏病致死,非其他原因。

果然,最后法 院两案一并审理判决:鉴于老人之死与吴女士无关,驳回老人子女主张。支持吴女士要求支付3年多的租金主张,共计18万元;不支持吴女士由于房子死人致房屋贬值赔偿主张。

至此,这事儿就算有了一个了断。本来嘛,如果好好讲,吴女士很可能不会主张这18万的租金,来个好合好散。结果硬要将老人之死的原因强加在他人头上,结果“偷鸡不成,反蚀了一把米”,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真是一个字——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