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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我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减少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近期,我镇将按照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和消防安全执法工作要求,继续开展辖区内全领域消防安全执法检查,持续曝光一批辖区内消防安全处罚案例。根据工作安排,现将近期部分执法案件情况曝光如下。
案件一:2024年8月7日,山霞镇社治办、综合执法队在对新塘村一加工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加工厂在一楼疏散出口大量堆放布料等易燃品,严重影响疏散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镇综合执法队依法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三日内完成整改。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当事人签收,行政处罚决定生效。
案件二:2024年8月7日,山霞镇社治办、综合执法队在对宣美村一加工厂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时,发现该加工厂在楼梯疏散出口处大量堆放成品鞋服等易燃物品,影响疏散逃生,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存在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有其他妨碍安全疏散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镇综合执法队依法对当事人做出罚款一百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并责令其三日内完成整改。执法人员当场开具行政处罚决定书,经当事人签收,行政处罚决定生效。
近期,各地频频出现因疏散通道堵塞不畅,影响人员逃生,造成群死群伤的火灾事件,正不断警醒着我们火灾防控形势的严峻性。“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畅通生命通道”作为2024年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其重要性却鲜有人知,在日常生活中,占用、堵塞消防通道等违法行为屡禁不止,这不仅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也给社会安全带来极大隐患。
下一步,我镇将持续运用消防执法赋权事项,不断提升消防安全治理水平,望各经营单位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安全意识,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避免发生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共同推动我镇消防安全形势稳步向好。
来源:惠安县山霞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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