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嘴山市中通中超快递有限公司因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被处以罚款3000元

2024年08月09日,宁夏石嘴山市邮政管理局就石嘴山市中通中超快递有限公司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下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一、当事人基本情况

企业(个人)名称:石嘴山市中通中超快递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锦华

住所:石嘴山市惠农区惠丰路60号

品牌:中通

二、案由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三、主要事实

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27条第2款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四、行政处罚内容

罚款3000元

五、责令改正的具体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在取得相应资格前,不得操作叉车作业。

承办单位:宁夏石嘴山市邮政管理局

公开日期:2024年08月12日

本文源自:金融界

作者:政知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