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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督促网络直播平台落实主体责任,强化网络主播行为管理,推动网络直播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濮阳市委网信办按照中央网信办、省委网信办对于“清朗”系列专项整治部署,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1个月的“清朗·网络直播领域虚假和低俗乱象整治”专项行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现面向社会征集本地有关问题线索,欢迎广大网民积极据实举报相关问题。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举报重点

一是编造虚假场景人设,无底线带货营销。编造虚假“扶贫”“助农”“患病”等场景,通过“扮穷”“卖惨”诱导网民购买低质伪劣商品。 利用未成年人、残障人士、孤寡老人等形象吸粉引流。 摆拍编造虚假社会热点,浪费公共资源。

二是“伪科普”“伪知识”混淆视听。冒充金融、教育、医疗卫生、司法等领域专业人员,借提供所谓“专业服务”带货卖课,开展不当营销。 打着“情感咨询”“婚恋军师”等名义歪曲婚姻观念。

三是传播“软色情”信息。直播过程中衣着暴露,刻意展示带有性暗示或性挑逗的动作,言语挑逗,发布“软色情”“擦边”“泛黄”内容,严重破坏直播生态。 通过在直播中展示二维码、在评论区发布联系方式或网址链接等形式违规引流,传播违法和不良信息。

四是扰乱社会秩序,侵犯他人权益。直播互动中污言秽语,拉踩引战、互相挑衅、攻击谩骂,刻意营造冲突对抗氛围,刺激打赏。追逐、拦截、骚扰他人直播搭讪,扰乱公共秩序。使用侮辱性、暴力性、低俗无底线的惩罚方式博眼球、赚流量,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诱导高额打赏。

五是欺骗消费者,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炮制虚假粉丝量、浏览量、点赞量和交易量等数据,制造抢单爆款假象。过度渲染商品“功效”,夸大食品、保健用品功能,误导坑害消费者。打着“特供”等旗号销售仿冒假冒商品。

二、举报范围

1.违法违规账号运营地属于濮阳市;

2.账号违法违规行为发生地(违法违规内容涉及地)属于濮阳市;

3.其他类似违法违规账号和行为。

三、举报渠道

(一)网上举报:举报人请将拟举报网页、网文或视频的网络链接地址、违规内容出现时间、违规内容截图及视频发送至线索征集专用邮箱pywxwg@163.com,举报人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二)电话举报:请拨打线索征集专用电话0393-8870608,反映问题线索。

(三)严禁恶意举报。为保障被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防止恶意举报,对存在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行为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来源:网络协调管理和执法督查科

编辑:李春满

责编:赵 玲

初审:王 岐

复审:潘建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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