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锦江区的一家国有企业,因为乱收停车费,被职能部门没收了110万元,还被罚款了16万多。
成都兴锦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被没收110.3768万元并被罚款16.62264万元
日前,一起涉及到成都市锦江区的一家国有企业高于政府定价制定塔子山公园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并收取停车服务费从而被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并进行罚款的违法行为浮出水面。
据一份文号为“成市监处〔2024〕51010024000082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内容,一家名为成都兴锦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主体单位存在一个主要违法事实:在2018年3月17日至2024年1月26日期间,高于政府定价制定塔子山公园配套停车场收费标准并收取停车服务费。
该行政处罚决定书明确了成都兴锦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类型:超出政府指导价浮动幅度制定价格的,高于或者低于政府定价制定价格的,擅自制定属于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范围内的商品或者服务价格的,提前或者推迟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自立收费项目或者自定标准收费的,采取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扩大收费范围等方式变相提高收费标准的,对政府明令取消的收费项目继续收费的,违反规定以保证金、抵押金等形式变相收费的,强制或者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的,不按照规定提供服务而收取费用的,不执行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的其他行为。
因此,成都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一十一条第一款、《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一十六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的规定,对成都兴锦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作出了没收违法所得110.3768万元并罚款16.62264万元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日期为2024年8月2日,处罚有效期为2099年12月31日。
成都兴锦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
是成都市锦江区的一家区级国有企业
关于成都兴锦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截至本文发布之日的企业信息显示,该司2012年注册于成都市锦江区下沙河铺街43号,注册资本为60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张学勇。
按股权结构,成都兴锦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由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占股90%、四川省财政厅占股10%,这个成都百年春熙集团有限公司是由成都市锦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百分百控股的,而成都市锦江投资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是由成都市锦江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百分百控股的。
因此,成都兴锦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拥有一个完全的国企身份,是属于成都市锦江区的一家区级国有企业。
(作者:铁拐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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