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总工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建会筹备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粤工办〔2024〕2号)等文件规定,对于筹建单位“连续3年未上缴建会筹备金且负责组建的上级管理工会无法联系”,上级工会收取的建会筹备金余额按照全总和所在省级工会的规定比例在县级以上工会逐级分配、解缴。经初步核实,龙川泰华实业有限公司等75家企业单位上缴的工会建会筹备金余额符合分成解缴条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自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日期为30日。
为进一步助企纾困,提高企业服务职工能力,公示期内希望名单中的企业单位积极与龙川县总工会联系,按规定组建工会、开设工会银行账户后,及时与县总工会财务部联系办理建会筹备金返还。公示截止后,县总工会将对仍未建会、开户企业的建会筹备金余额,按照上级工会规定进行分配、解缴。
特此公示。
组建工会联系人:张政磊,经费返还联系人:吴彤
联系电话:0762-6752529
龙川县总工会
2024年8月12日
龙川县拟清退建会筹备金余额所属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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