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

08·15

全国生态日

“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三明市三元区人民法院等单位在万寿岩遗址所在地三元区岩前镇开展全国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活动中,检察人员通过设置宣传展板、悬挂横幅、发放宣传传单等方式向群众宣传保护生态环境的知识与法律法规,同时为群众介绍案例,答疑解惑,以案释法,增加群众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认知度。

“检察蓝守护生态绿”,近年来三元区检察院始终怀着对生态环境保护的坚守,以法律为武器,严厉惩治非法采矿、违规排污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以检察之力守护绿水青山。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督促辖区各职能部门围绕辖区生态环境保护进行综合履职。多次结合办案情况参与增殖放流、补植复绿、科学放生等活动,因地制宜开展法律宣传,提高检察工作的社会效果。

文案:罗壮桦

校对:郭炜铭

初审:曹梦媛

终审:罗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