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速国内外高层次人才汇聚,激发高层次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营造“近悦远来”的良好人才生态,根据《城市副中心支持人才发展若干措施》(通人才字〔2023〕3号),我区将开展2024年“运河英才计划”人才认定申报评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01
申报时间
2024年8月12日至9月2日
02
申报人员和申报单位范围
申报人员应在副中心全职工作或来副中心创业,不受国籍、地域、户籍等限制,申报人所在单位应在通州区登记注册、纳税,申报人员为其正式员工;或为我区引进、承接的中央、北京市重大项目、重点工程的正式员工。来副中心创业的,是指创办的企业应在通州区登记注册、纳税,申报人员为主要创始人和核心合伙人。
所在单位为非本区企业,主营业务应属于副中心重点发展产业,经营状况和单位信用良好,无违法、违规记录,拟于1年内迁入本区的,有意向到副中心工作或创业的符合条件的人才,可按照相应资格条件先行认定,待正式引进落地副中心后,兑现相关政策支持。
03
认定人才类别和标准
此次“运河英才计划”认定类别包括运河杰出人才、运河领军人才、运河青年人才。各领域每类人才具体认定标准详见附件,亦可咨询各初选平台。
04
申报时间及材料报送要求
2024年通州区“运河英才计划”申报时间为8月12日-9月2日。请申报人于9月2日18:00前完成相关材料的提交。具体流程为:
1.填写《申请推荐表》
申报人按照从业领域,与初选平台联系,获取申报材料包,根据个人实际选择申报类别,完整、真实、准确填报《申请推荐表》。每名申报人只能申报一项人才类别。
2.申报指导
各初选平台工作人员做好申报人《申请推荐表》填写指导工作,对填写有误或不符合填写要求的,返回给申报人重新填写。
3.申报单位审核
通过初审的申报人,需打印《申请推荐表》,并按照申报要求准备相关纸质材料、装订成册。向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递交《申请推荐表》及附件材料。所在单位要对申报人提供的相关材料逐项审核,并在《申请推荐表》上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附件材料盖骑缝章。
4.现场资格审核
申报人将所有材料彩色扫描件电子版刻盘或存储U盘,按照初选平台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到各初选平台设立的窗口提交相关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工作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后,提交相关材料。
05
申报要求
1.申报信息需严格按照要求填写,确保内容完整、真实、准确。
2.每位申报人只能依托一个申报单位,申报一个领域的人才认定;
3.打印《申请推荐表》,申报人需签署个人确认意见,并由用人单位签署申报意见、加盖单位公章;
4.附件材料须制作目录,标注页码并按照目录排序,以便检索相关申报材料;
5.《申请推荐表》与《附件材料》分别装订,《申请推荐表》一式两份,《附件材料》一份;
6.提交的各项材料须与《申请推荐表》内容保持一致,附件材料中提供的外文书、证等资料须附有中文说明;
7.申报人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同时携带所有材料的原件以备现场工作人员审核。
通州区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8月12日
附件:通州区“运河英才计划”人才评选标准
附件
通州区“运河英才计划”人才评选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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