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眼的养生馆
打着按摩、养生的招牌
背地里干的
却是违法的“勾当”
近日
全 南警方雷霆出击
成功查处一起涉黄案件
现场抓获5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近日
全南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
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
某养生馆存在卖淫嫖娼行为
民辅警立即出击
成功将该卖淫嫖娼窝点捣毁
当场查获曹某、谭某、钟某等
5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
经查
店主曹某经营管理该养生馆
打着“养生馆”的幌子
实则进行卖淫嫖娼违法活动
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
曹某对容留他人卖淫
谭某、钟某等4人
对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
店主曹某已被警方
依法行政拘留
其余4人已被依法处理
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
赣州警方将纵深推进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以“零容忍”态度
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一旦发现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赣州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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