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起眼的养生馆

打着按摩、养生的招牌

背地里干的

却是违法的“勾当”

近日

南警方雷霆出击

成功查处一起涉黄案件

现场抓获5名违法犯罪嫌疑人

近日

全南县公安局城厢派出所

在巡查中发现辖区内

养生馆存在卖淫嫖娼行为

民辅警立即出击

成功将该卖淫嫖娼窝点捣毁

当场查获曹某、谭某、钟某等

5名涉嫌卖淫嫖娼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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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

店主曹某经营管理该养生馆

打着“养生馆”的幌子

实则进行卖淫嫖娼违法活动

在大量的事实证据面前

曹某对容留他人卖淫

谭某、钟某等4人

对卖淫嫖娼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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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

店主曹某已被警方

依法行政拘留

其余4人已被依法处理

案件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九条规定:【引诱、容留、介绍卖淫罪】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下一步

赣州警方将纵深推进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

以“零容忍”态度

对“黄赌毒”等违法犯罪

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

一旦发现涉“黄赌毒”等违法行为

请立即向公安机关举报!

来源:赣州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