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知道错了,经过十几天的反省,我愿意还钱。”
从拘留所出来的被执行人第一时间联系执行法官主动履行还款义务。
申请执行人马某等十六人与被执行人青海某商业运营管理公司租赁合同纠纷案件,经城东法院依法判决,被执行人需退还马某等人租金。然而从裁判文书生效到立案执行,被执行人均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数次无视执行法官传唤。鉴于该案申请人均为租赁被执行人商铺的商户,因为不能正常经营,大家的基本生活受到影响,为保障民生,近日,城东法院执行局采取雷霆手段,利用周末对被执行人青海某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法定代表人住处进行突击,并成功将其拘传到法院。
该公司法定代表人态度恶劣,认为其作为法定代表人不应该承担履行责任。沟通无效后,执行干警当即决定对其依法采取拘留措施,当场宣读拘留决定书后将其送往拘留所。15天后,从拘留所出来的他,态度发生了“大转弯”,诚恳要求法院给予其一定的筹款时间,执行干警再次对其开展释法明理工作,其认真悔过,当场履行了部分案款40000元,并与申请人马某等16人就后续尾款履行自愿达成和解协议。
诚信是立足之本,守法是做人底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是每个公民应尽义务。城东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严厉打击心存侥幸、逃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采取拘传、拘留、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黑名单等强硬措施,督促被执行人积极主动履行义务,高质高效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和满足感。
来源:城东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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