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曹某被电信网络诈骗案资金返还的公告

为切实维护电信网络诈骗被害人合法财产权益,减少电信网络诈骗案件被害人财产损失,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联合发布的《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银监发[2016]41号)文件规定,青岛市平度市公安局决定对“曹某被诈骗案”中,被公安机关冻结涉案资金,按比例返还被骗人曹某。按照《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要求,现就该案按比例返还事项进行公告,内容如下:

2024年3月3日9时许,我局接到曹某报警称:该在家玩手机时被一陌生好友拉入QQ群聊,在群内可以做任务返佣金,后曹某通过该群关注抖音用户“我老八”,通过此用户下载了“造梦APP”,在软件内根据对方提示刷单,被诈骗人民币196640元。

受害人曹某被骗资金流向:受害人曹某使用自己银行卡向嫌疑人南某库中国银行(账号6217856100054245383)转账70000元、向嫌疑人吴某涛中信银行(账号6217680703488127)转账20000元、向嫌疑人高某雪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30520080211200175)转账5125元,接警后,平度警方成功冻结该案的一级涉案账户中国银行(账号6217856100054245383)、中信银行(账号6217680703488127)及中国农业银行(账号6230520080211200175),冻结金额共计135904.87元。

依据《中国银监会公安部关于印发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的通知》规定,曹某被诈骗案冻结资金符合通知中按比例返还条件,可以按比例予以返还,合计应返还受害人曹某资金共67377元。

该公告公告期自今日起共三十日,公告期间内与该账号有关的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可就返还被冻结资金,向平度市公安局提出异议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平度市公安局经审核异议成立的,将中止本次返还,并重新确定”曹某被诈骗案”被害人曹某返还比例。异议不成立或者公告期内被害人、其他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的,平度市公安局将按照原确定的比例返还被冻结资金。

联系人:邵警官、崔警官

电话:0532-87311030

平度市公安局

2024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