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厦门8月14日电 8月13日,在第二个全国生态日来临之际,由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市生态环境局、市委党校、同安区人民法院等共同举办的“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协同守护生态文明”专题研讨会举行。

据悉,研讨会旨在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中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论述和重要部署,持续深化生态文明“厦门实践”。厦门市生态环境局二级巡视员周海萍、市委党校副校长杨立茂、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庭长叶青、同安区人民法院院长陈穆峰等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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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同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研讨会上,厦门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以《为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贡献新的法治力量》为题作专题授课,市生态环境局法规处与市中级人民法院生态庭则分别就近年来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司法审判工作基本情况进行通报。期间,厦门两级法院生态庭、市区两级生态环境局与市委党校还围绕基层生态环境执法难题、生态环境执法与司法审判协同机制、完善有厦门特色的生态环境多元共治机制、增强海丝中央法务区服务生态文明法治建设、领导干部生态文明法治意识增进途径等进行深入交流探讨。

当天,厦门市委党校、同安区人民法院还共同签订了《院校科研合作项目协议》。该项目将以课题研究为牵引,依托厦门市领导干部生态法治现场教学点开展日常活动,推动双方在课题调研、干部培训、政策研究、成果转化等方面展开合作,在促进法学理论与司法实践深度融合的同时,有效助力提升领导干部生态法治意识及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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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委党校、同安区人民法院共同签订《院校科研合作项目协议》。同安区人民法院供图

工作人员介绍,接下来,同安区人民法院将继续做深做实“校院科研合作项目”,以提供更多来自生态法治实践领域的新鲜经验、实践问题、一手素材;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协调联动机制,畅通信息共享、案情通报、纠纷共调等方式途径,加强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鉴定评估等执法难点、热点问题方面的沟通交流,共同守护优美生态环境;进一步加强典型案例的挖掘、培育和转化,注重发挥典型案例的教育示范作用,不断丰富厦门市领导干部生态法治现场教学点的内涵与外延,将其建设为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教学平台和生态法治宣传平台。

厦门市委党校相关负责人表示,将以此次签约和研讨会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司法人员与科研人员、理论与实践的优势互补、强强联合,按照党校决策咨询工作“小切口、深思考、可操作”的要求,精心选题,扎实调研,深入研讨,形成一批务实管用的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

“助力健全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协同守护生态文明。”同安区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后,该院将在持续提升生态环境审判专业化能力、生态环境协同共治能力、环境资源司法的社会影响力等方面不断发力,以更好地为厦门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实践支撑与智慧支持,进而助力厦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张萌 林思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