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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金融产品与服务的线上化已成为一种趋势。

8月12日,天津金融监管局发布了防范贷款“套路”行为的风险提示。该局明确指出,贷款不当营销“套路”侵害公平交易权,“一些网络平台基于自身大数据资源优势,分析和滥用消费者行为数据,引导甚至操纵消费者需求。这种利用优势信息地位不当诱导借贷行为,一定程度上侵害了公平交易权。”

据财联社报道,近年来,部分互联网平台诱导性贷款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引发诸多网友投诉。去年,“在网上买根葱都要我开通贷款”、“买份早饭被分了36期支付”、“互联网企业的尽头是放贷”等话题长时间成为社会热搜。另外,在“满屏皆是金融App”的当下,隐私泄露、过度负债等诸多风险暗涌。据称,下载了20款涵盖从外卖到购物,从出行到社交等各品类的常用APP后,实测发现这些软件均设置了借贷功能,有的还会将借贷服务入口放在明显位置。

“买根大葱也被诱导分期”等现象,反映了当前部分互联网平台在贷款办理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可否认的是,这种现象背后,是平台对消费者行为数据的分析和滥用,以及对消费者需求的不当引导甚至操纵。要知道,这种行为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也可能导致消费者陷入过度负债的风险。

值得肯定的是,监管机构的及时介入和风险提示,对于规范市场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天津金融监管局的行动表明,监管部门正在加强对互联网贷款行为的监管,并通过完善制度、加大执法力度,与相关单位联动,共同打击违法行为。

同时,消费者自身也需要提高警惕,理性消费,避免被不实宣传所诱导。消费者应坚持适度负债、理性消费观念,养成良好的消费还款习惯,不无节制地超前消费和过度负债。

此外,对于互联网平台的"金融化"问题,也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一些平台通过设置借贷功能,甚至将借贷服务入口放在显眼位置,这种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诱导性贷款的行为。对此,监管部门和社会各界都应采取措施,加强对互联网平台的监管,防止其过度金融化,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总之,互联网贷款作为一种新兴的金融服务模式,其发展应当在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前提下进行。只有通过加强监管、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规范平台行为,才能确保互联网贷款行业的健康发展,让金融创新真正惠及广大消费者。(文/石萍)